離婚後一無所有可以在原地分戶嗎?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曲藝
  • 2021-08-18

離婚後一無所有可以在原地分戶嗎?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8-11-16 回答

具體應當諮詢當地公安機關,以福建省為例,夫妻離婚後戶口分戶、遷移規定如下:

根據《福建省戶政管理工作規範》:

第十四條 公民由於離婚、房屋產權轉移等原因,造成暫時無處遷移落戶的,可以提交申請人書面報告、《離婚證》(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者產權轉移證明材料,申請戶口遷移至現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公共地址,以家庭戶落戶。

登記在公共地址上的戶口,不得辦理除出生戶口登記、戶口登出、遷出、戶口登記專案變更更正、《居民身份證》以外的戶政業務。

第十五條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係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分戶時,符合下列關係之一的,原戶內成員應當分在同一戶內:

(一)夫妻;

(二)未婚子女及其父母。

父母僅一方在原戶內的,其未婚子女應當與原戶內的一方分在同一戶內;父母離婚要求分戶經核准的,其未成年子女應當與撫養方分在同一戶內,成年子女由本人自行決定,但已婚子女夫妻原在同一戶內的,應當分在同一戶內。

第九十一條

父母戶籍所在地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子女戶籍均不在該設區市市區、縣(市)範圍內的,可以申請1名子女以及該子女的配偶和未達法定婚齡子女一併辦理隨父母落戶。

已離婚的子女,經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確與父母居住生活,經戶主同意,可以不受父母的其他子女戶籍均不在該城市市區、縣(市)範圍內的限制,辦理隨父母落戶。

離婚後一無所有可以在原地分戶嗎?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8-11-16 回答

確實不錯,沒有房子給我分貨呀,感覺嘛,兩個人在一起好好的溝通交流,就不會隨隨便便就離婚啦。

離婚後一無所有可以在原地分戶嗎? ZYS 1級 2018-11-16 回答

可以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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