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一級和科員二級和副主任科員有什麼區別?
- 2021-07-18
一、職級名稱有效性不同:
截至2018年12月29日,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層次分為四等十二級: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副主任科員”這一職務將成為歷史。
二、職級層次不同: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對應關係:一級科員是二十六級至十八級;(原大專畢業定為科員二十六級,本科畢業定為科員二十五級)。二級科員是二十七級至十九級。(原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
三、晉升條件不同:
晉升一級科員,應當任二級科員2年以上。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對應二級科員;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對應一級科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一級科員
副主任科員沒有行政職務,只享受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第三章第十九條: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1] 。
公務員是兩年一級5年一檔,科員是一檔的,只不過是工齡不一樣,差的是工齡錢;副主任科員比科員要高一檔,工資基數不一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第三章第十九條: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