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理工會轉出的手續?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體育
  • 2021-07-16

怎麼辦理工會轉出的手續?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7-12-01 回答

會員勞動(工作)關係發生變化後,由調出單位工會組織填寫《工會會員證》“組織關係接轉”欄目中有關內容,並加蓋公章。會員的《工會會員登記表》隨個人檔案一併移交。會員以《工會會員證》證明其工會會員身份,新的用人單位工會組織應當予以登記接納。已經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工作)關係並已實現再就業的會員,其會員組織關係應轉入新的用人單位工會組織;如其再就業的單位尚未建立工會組織,其會員組織關係原則上應暫時保留在會員居住地工會組織,待其再就業的單位建立工會組織後,再辦理會員組織關係接轉手續。(注:進城務工人員入會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暫時沒有找到工作的,可以保留會籍,停繳工會會費,會員關係可掛在暫住地開發區、鄉鎮、街道、社群工會,重新就業的,憑《工會會員證》與新的用人單位工會續接會員組織關係。)不同的地方政策不一樣,可以先去現所在的工會諮詢辦理相關手續。

怎麼辦理工會轉出的手續? 難過又怎樣我還有影子 1級 2017-12-02 回答

工會會員勞動(工作)關係發生變化後,如何辦理會員組織關係接轉手續?工會會員失業或其再就業單位尚未建立工會的,其會員組織關係應如何處理?

《關於加強工會會員會籍管理有關問題的暫行規定》(總工發200018號)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會員勞動(工作)關係發生變化後,由調出單位工會組織填寫《工會會員證》“組織關係接轉”欄目中有關內容,並加蓋公章。會員的《工會會員登記表》隨個人檔案一併移交。會員以《工會會員證》證明其工會會員身份,新的用人單位工會組織應當予以登記接納。

已經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工作)關係並已實現再就業的會員,其會員組織關係應轉入新的用人單位工會組織;如其再就業的單位尚未建立工會組織,其會員組織關係原則上應暫時保留在會員居住地工會組織,待其再就業的單位建立工會組織後,再辦理會員組織關係接轉手續。

會員失業後,由原用人單位辦理會員保留會籍手續;其重新就業後,由本人及時與新用人單位接轉會員組織關係。

會員所在企業破產後,會員已經安置就業的,其會員組織關係轉入新用人單位工會組織;尚未安置就業或其再就業單位尚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其會員組織關係移交到其居住地工會組織管理。

(注:進城務工人員入會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暫時沒有找到工作的,可以保留會籍,停繳工會會費,會員關係可掛在暫住地開發區、鄉鎮、街道、社群工會,重新就業的,憑《工會會員證》與新的用人單位工會續接會員組織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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