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朝的禮儀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體育
  • 2023-01-17

關於清朝的禮儀星恩文化 2022-06-04

清朝禮節中單膝跪地有兩種:一種叫做“打千”,是奴僕見主人,下級見上級的常見禮。動作是垂右手,屈左膝,上身微微前傾。另一種是“請安禮”,男女動作不同:男子一邊屈右膝半跪,一邊口稱“請某某的安!”女子的動作是雙手按左膝,右膝微屈,往下蹲身。雙膝跪地才真正叫跪,是比較莊嚴正式的禮節。下面我就為大家整理了關於清朝的禮儀,希望能夠幫到你哦!

  關於清朝的禮儀

據《清史稿》中“禮”的部分可以看出又可分為:1、跪:用於百姓見官,下級見上級,以及祭拜神靈時的迎、送、讀聽祭文、聽取詔令、聽審和判決等等,分別稱為“跪迎、跪送、跪讀、跪聽、跪受”等等。2、除了跪還要叩頭,就是先跪下,然後雙手伸向頭前頭前按地,頭部的前額碰在地上。又分為“一跪一叩”(又稱“一跪一拜”下同),一跪三叩,二跪六叩,三跪九叩等等,而以三跪九叩最為隆重。以上通稱為“跪拜禮”,直到中華民國成立後才宣佈廢除,改為握手和鞠躬禮。

要了解行禮,先要知道關於嬪妃和“格格”的制度:清朝後宮的嬪妃制度:皇后(1人)皇貴妃(1人)貴妃(2人)妃(4人)嬪(6人)以下不限制人數貴人常在答應“格格”原為滿語的譯音,譯成漢語就是小姊,姊姊之意,並不都是公主。皇太極時期,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一、皇后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二、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格格”遂專指王公貴胄之女的專稱。順治時期把“格格”分為五等,即:一、親王之女,稱為“和碩格格”,漢名為“郡主”;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縣主”;三、多羅貝勒之女,亦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郡君”;四、貝子之女,稱為“固山格格”,漢名“縣君”;五、鎮國公、輔國公之女,稱“格格”,漢名“鄉君”。

皇宮裡日常生活方面的禮儀大致是“下跪叩首”禮,“下跪”禮,“道萬福”禮,“頷首”禮四種;最重的是“下跪叩首”禮,接著是“下跪”禮,“道萬福”禮,最輕的是“頷首”禮。

一、公主們:1、皇帝的姊女未(1)對皇后行“道萬福”的簡單禮儀;皇后行“頷首”禮。(2)對皇貴妃到嬪等級的後宮,行“道萬福”禮(通常是有對生養過孩子的或得寵的)或“頷首”禮(通常是對沒生養過孩子的或不得寵的),這些後宮們還相同的禮儀(如果公主向她們行“頷首”禮,她們可以回“道萬福”禮)。(3)對從貴人往下的後宮,可以行“頷首”禮或者不行禮,而那些後宮就要行“下跪”禮了(因為自嬪以下,就是沒什麼頭臉的身份,除非這些公主特許,否則是要下跪的)。2、皇帝的女兒A、固倫公主們和皇帝的姊女未行的禮是一樣的B、和碩公主(這個就麻煩了)(1)對皇后行“下跪叩首”禮,皇后行“頷首”禮;(2)對比自己母親位次高的後宮和自己的母親行“下跪”禮,這些後宮行“頷首”禮;(3)對和自己母親位次相同的後宮行“道萬福”禮,這些後宮行“頷首”禮或者回相同的禮儀;(4)對比自己母親位次低的後宮行“頷首”禮或不行禮,這些後宮行“頷首”禮。

二、格格們:接著,說宮外的格格們,格格們行的禮大同小異:(1)對皇后行“下跪叩首”禮,皇后行“頷首”禮;(2)對皇貴妃到嬪等級的後宮,行“下跪”禮或“道萬福”,這些後宮行“頷首”禮;(3)對從貴人往下的後宮,行“道萬福”禮或“頷首”禮,這些後宮回相同的禮儀。

清朝禮儀中國號稱“禮儀之邦”。但到了清代,大漢禮被悔,滿族禮儀對於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大到國家軍政,小到衣食住行、舉手投足,無不做出詳盡的規定。跪拜與禮儀為維護封建等級制度和宗法制度服務是中國封建禮儀的最大特點,因而禮儀中處處體現著尊卑差別。而足以顯示這種尊卑的,恐怕要屬跪拜之禮了。

封建社會,臣子見皇帝要行三跪九叩的大禮;百姓見官員須先行跪拜;下級官員晉見級別相差較大的上級時要行跪拜禮;子孫晚輩拜見長輩要跪地磕頭請安;祭祀祖先當然也要磕頭。1793年,一個悶熱的午後,83高齡的乾隆皇帝在避暑山莊小憩。此時,官員送來了英王的禮物,大多為西方的精巧機械,他觀看之後,頗為高興。早些時候,乾隆接到沿海商人代稟的英國使團信件,其中說到,皇帝83大壽時,未及來賀,今特遣使節前來進貢,因信中“情詞極為恭順懇摯”,他已經允准使節馬嘎爾尼等來京覲見,並命令沿海官員妥善接待。使節未到,禮物已先期到達,這讓乾隆相當滿意。因為有了皇帝的旨意,馬嘎爾尼一行一路受到各級官員的禮貌接待,對中國人的“彬彬有禮”大加讚賞,並向中國官員表示:“敝使昧於貴國風俗,今後各事,請各大人就貴國習尚中所有者便宜行之,敝使決不稍持異議。”然而,正是雙方都小心翼翼遵守的“禮儀”,卻差一點使英國使團覲見“中國大皇帝”的行動夭折——矛盾就發生在馬嘎爾尼一行即將面見乾隆的前夕,雙方就朝見禮節進行商討時,中國官員要求馬嘎爾尼等向乾隆行三拜九叩大禮,而英國使團堅持要行面見本國國王時的單膝跪拜吻手禮。爭執激烈之時,馬嘎爾尼甚至以不見皇帝相威脅。眼看原定覲見日期將至,雙方終於達成一致:英國使團官員以單膝跪拜禮見皇帝。儘管最後乾隆表示寬容,讓馬嘎爾尼行單腿屈膝禮,而其背後的意義則是,西方蠻夷,不知禮數。既然禮數不全,其他皆免談。

晚清社會中還有打拱作揖之禮,這多見於平級官員和平輩人之間。雙方一見面,即雙手打拱,彎腰低頭,有時甚至要一揖到地。這已經是一種比較簡單的禮數了,但比起鞠躬和握手來則又顯得繁瑣了。晚清從跪拜之禮向鞠躬握手之禮的轉變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以人格基本平等為主旨的西式的鞠躬和握手,作為正式禮儀飄洋過海來到中國從清代開始,但直到辛亥革命以後,才作為正式禮儀在中國流行。

服飾與禮節服飾和禮節是一個國家 文化 源遠流長的最顯露的標誌。在明清兩朝才建立起來的天子形象,使龍袍成為清朝帝王最具特色的服飾。按照清朝禮儀,皇帝龍袍屬於吉服,在一般慶典、公務活動時穿著。而在重要大典、祭祀壇廟、納後大婚時,皇帝穿更高一等的朝服。搭配朝服穿戴的飾物從頭到腳包括了朝冠、朝帶、朝珠、披領與朝靴。不同的服裝名稱,穿著場合也不同,在當時是有嚴格區別的。

清朝以異族入主中原。滿族原是尚武的遊牧民族,在戎馬生涯中形成自己的生活方式,冠服形制與漢人的服裝大異其趣。清王朝建立後,清代服飾也得以充分吸收漢族服飾的成就。以官服為例,馬蹄袖、馬褂是清代官員服制的一大特色,但官服上的“補子”直接取之明代,文官繡禽類,武官繡獸類,分別按品級的高低,繡以各類飛禽走獸,以突出官員在職能和氣質上的要求。與明代不同的是,清朝的官服大褂的前胸是對襟的,補子也分為兩塊,繡在袍衫外面的大褂子上,稱為“補褂”或“補服”,禽獸的花樣與明代也略有差異。由於補子是在成衣後縫上的,對於邊角的加工更為精細,常常配以精緻的花邊,突出了裝飾效果。明代的烏紗帽到清代換成花翎,用孔雀毛上的“眼”即“目暈”花樣的多少,分出單眼、雙眼和三眼的級別。官員的朝服和常服,裡三層外三層,行袍、行裳、馬褂、坎肩、補服,重重疊疊,還要佩戴各種朝珠、朝帶、玉佩、彩絛、花金圓版、荷包香囊等等。朝珠又有翡翠、瑪瑙、珊瑚、玉石、檀木的等級限定,連絲絛都有明黃、寶藍、石青之分。用什麼款式、質料和顏色都要受到禮制的規範,違反規定的以犯罪論處。雍正皇帝賜死年羹堯,就有擅用鵝黃小刀荷包,穿四衩衣服,縱容家人穿補服的罪狀,將服飾的等級之別細分到了極致。女裝雖然相對寬鬆,但精雕細刻無微不至,鑲邊有所謂“三鑲三滾”、“五鑲五滾”、“七鑲七滾”,多至“十八鑲”。在鑲滾之外還在下襬、大襟、裙邊和袖口上綴滿各色珠翠和繡花,折襉之間再用絲線交叉串聯,連看不到的襪底、鞋底也繡上密密的花紋。這樣重重疊疊,無所不在的裝飾效果,雖然有一定的美學價值,但如此繁瑣細密的包裝,是衣冠之治高度細密化的產物,這也使清代的服飾到了難以再發展的地步。

清朝官員穿的朝服,其實是由旗裝演變過來的:圓領、捻襟、左衽,四面開楔,束腰,有扣絆,窄袖(有的帶有箭袖),保暖、便於坐騎。清初開始的制度規定,官員入朝必須穿披肩領袍,謂之朝服。朝服帶有箭袖,就是在本來就比較窄的袖口前邊再接一個半圓形的袖口。一般最長為半尺,形似馬蹄,又稱“馬蹄袖”。袖和肩是清服區別身份的標誌。帶箭袖的旗袍是滿族貴族平時穿著和旗人百姓的節日禮服,一般旗人只許穿披肩領便袍,而到了普通百姓那裡就只許穿無披肩的領袍,謂之便服。旗袍有單、棉、皮之分。清初,其式樣一般是無領、大襟、束腰、左衽、四面開衩。穿著既合體,又有利於騎馬奔射。出獵時,還可將乾糧等裝進前襟。這種旗袍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一個是無領。努爾哈赤為統一衣冠,曾釐定衣冠制,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帶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領。二是在窄小的袖口處還接有一截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綰起來,冬季行獵或作戰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類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拉弓 射箭 ,故又稱之為 “箭袖”(滿語稱之為“哇哈”)。滿族入主中原以後,“放哇哈”成為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將馬蹄袖彈下,然後再兩手伏地跪拜行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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