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 李贄的《藏書》全集 帶譯文最好 謝謝誒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旅遊
  • 2022-08-21

求 李贄的《藏書》全集 帶譯文最好 謝謝誒duyeyenainai 2014-06-28

李贄《藏書》翻譯

卓茂字子康,南陽宛人也。性寬仁恭愛。鄉黨故舊,雖行能與茂不同,而皆愛慕欣欣焉。初闢丞相府史,事孔光,光稱為長者。時嚐出行,有人認其馬。茂問曰:“子亡馬幾何時?”對曰:“月餘日矣。”茂有馬數年,心知其謬,嘿解與之,挽車而去,顧曰:“若非公馬,幸至丞相府歸我。”他日,馬主別得亡者,乃詣府送馬,叩頭謝之。茂性不好爭如此。後以儒術舉為侍郎,給事黃門,遷密令。勞心諄諄,視人如子,舉善而教,口無惡言,吏人親愛而不忍欺之。人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茂闢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這乎?”人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人曰:“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受,故來言耳。”茂曰:“汝為敝人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凡人之生,群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間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人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一門之內,小者可論,大者可殺也。且歸念之!”於是人納其訓,吏懷其恩。初,茂到縣,有所廢置,吏人笑之,鄰城聞者皆蚩其不能。河南郡為置守令,茂不為嫌,理事自若。數年,教化大行,道不拾遺。是時王莽秉政,置大司農六部丞,勸課農桑,遷茂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隨送。(節選自《後漢書·卓茂傳》)

李生曰:“偉哉!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之語也。夫以禮教汝,汝必無我怨惡;以律治汝,則一門之內,小可論,大可殺,將無所措手雖矣。奈之何為民父母者不念也。苟一日之間,三複斯語,安有不興憫惻之念者,安有無所措手足之民也。然茂為密令,亦必數年之後,教乃大行。則非久任不遷,亦當以不及降調。疲軟罷斥矣,烏能澤及密黎,聲施後世乎。”(明·李贄《藏書》)

【譯文】

卓茂字子康,是南陽郡宛人。性格寬厚仁慈,謙恭友愛。鄉里的老朋友,即使品行才能與卓茂有所不同,也都真心誠意地敬愛仰慕他。起初卓茂被徵召為丞相府史,奉事孔光,孔光稱讚他是長者。當時卓茂曾經出行在外,有人指認他的馬是自己丟失的。卓茂問道:“您丟失馬多長時間了?”那人回答說:“一個月多幾天啊。”卓茂擁有這馬已經幾年,心裡知道那人弄錯了,但還是默默解開馬給了他,自己拉著車離去,臨行回頭說:“如果不是先生的馬,希望您到丞相府還給我。”後來有一天,馬的主人在別處找到了丟失的馬,於是到丞相府送馬,磕頭向卓茂道歉。卓茂本性不喜歡爭執就像這樣。後來卓茂憑儒術被舉薦為侍郎,供職於宮門之內,隨又調任密縣縣令。他費盡心思教化地方,對待人民如同子女,總是用善行來教導大家,口中從來沒有惡言惡語,官吏百姓親近愛戴他,因而不忍心欺騙他。曾經有人告發卓茂屬下亭長接受了他贈送的米肉,卓茂讓左右迴避,而後問那人說:“亭長是向你索要了嗎?是你有事託他而接受你的米肉嗎?還是平日自己因為恩情而贈送給他呢?”那人說:“是我自己去送給他的。”卓茂說:“你贈送,他接受,為什麼要告發呢?“那人說:”我私下聽說賢明的君主,使百姓不害怕官吏,官吏不收取百姓財物。現在我害怕官吏,因此送他米肉,官吏已最終接受,所以來告發啊。“卓茂說:”你真是個糊塗人啊。大凡人類之所以比禽獸尊貴,是因為有仁愛之心,知道互相尊敬的事啊。現在鄰里年長的人尚且送他們禮物,這是為人之道中用來使人互相親近的方式,何況官吏和百姓呢?官吏只是不應該憑藉威勢權力硬要索取禮物罷了。大凡人出生以後,就成群聚居,混雜相處,所以有了綱常禮義,以便互相和睦交往。你豈不想學習這些,難道能高飛遠走,不住在人間嗎?亭長向來是好官吏,年節時贈送他米肉,是禮節啊。“那人說:”如果像這樣,那麼刑律為什麼禁止這種事呢?”卓茂笑著說:“刑律規定大法則,禮義順從人情。現在我用禮義教導你,你一定沒有怨恨;如果用刑律來懲治你,你將怎麼放置手腳呢?”這一大門之內,小錯可以判罪,大惡可以殺頭啊。暫且回家想想其中道理吧!”於是那人接受了他的教誨,而那官吏則感激他的恩德。當初,卓茂剛到密縣,有些事務被他廢置了,官吏百姓嘲笑他,鄰城聽說的人也都譏笑他沒有才能。河南郡為他配置了代理縣令,卓茂也不疑忌,處理事務同平常一樣。幾年後,教化廣泛生效,縣中道不拾遺。這時候王莽執政,設定了大司農六部丞,勉勵督促農桑之事,調卓茂擔任京部丞,密縣百姓老老少少都流淚跟隨著為他送行。(節選自《後漢書·卓茂傳》)

李生說:“了不起啊!律設大法、禮順人情這句話。用禮義來教導你,你一定不會怨恨我;用刑律來懲治你,那麼一門之內,小錯可以判罪,大惡可以殺頭,你將不知如何放置手腳啊。做百姓父母官的人怎麼能不考慮這些呢。如果一天之中,多次重溫這些話,那麼,哪裡還有不起憐憫惻隱之心的人,哪裡還會有不知如何放置手腳的百姓啊。然而卓茂做密縣縣令,也必須必年之後,教化才能廣泛生效。假如不是長久任職不調動,那他也會因為治理不力而降職遷調,被認為疲沓軟弱而罷官啊,又如何能恩惠遍及密縣黎民百姓,聲名流傳後世呢。”(明·李贄《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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