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商的晉商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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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25

晉商的晉商特徵段鑲嵐rc 2016-05-10

一是封建政府把他們作為政府推行財政政策和提供軍協餉供應的工具;

二是商人與封建政府之間有著不一般的相互結托關係;

三是利潤的封建化。

所謂山西商人作為政府推行財政政策和軍協餉供應的工具,主要是指其中的大商人,即皇商、官商、大鹽商、洋銅商等。如開中法的實行,就是明政府為北方邊鎮軍隊籌集軍餉,實行由商人提供邊鎮軍隊糧、布餉需,換取鹽引,到指定鹽場支鹽和販運鹽斤。明政府透過這一辦法的實施,既解決了北方邊鎮軍餉,又收到了鹽稅,而山西商人也因此而興起。

入清後,清政府則把山西視作“商賈之途”,是“財賦有出”之地,另眼看待。清王朝在為鞏固其政權所進行的平定三藩之亂、平定準噶爾部噶爾丹叛亂、平定大小金川叛亂,及在鎮壓川楚陝白蓮教大起義、太平天國、捻軍起義等的軍事行動中,都得到了山西商人在財政上的支援。在清代的皇商中,最著名、資本最雄厚的是山西介休範氏。範氏除了為內務府來辦宮廷用品外,從康熙到乾隆年間又為清政府運送軍糧,建立了功勳。當清廷制錢用銅奇缺時,範氏又作為最大的洋銅商,往返於東土與東瀛間。

山西票號創立後,山西商人又為清廷代墊代辦匯兌軍協餉、籌借匯兌抵還外債、代理部分省關的財政金庫等。光緒二十六年(1900)庚子事變發生,西太后、光緒帝西逃,途經山西時,又由山西商人借銀40萬兩,以解皇室經濟開支燃眉之急。事後,清廷令各省解京餉款,改匯山西票號老莊——平遙、祁縣、太谷,頓時山西平、祁、太票號總號成了清廷總出納。次年,西太后、光緒帝由陝返京,仍由山西票號繼辦“迴鑾差款”匯兌。所以有人說:“山西票號是清廷的財政部”,此話是有一定道理的。

山西商人與封建政府之間的結托關係,表現形式很多,如明代揚州鹽商,商籍有山西而無安徽,正是山西商人與政府有著特殊關係,政府優待山西商人而歧視徽商之明證。入清後,藉著前期對後金叛亂政權輸送物資,甚至傳遞文書情報的關係,山西商人在政治方面的優勢更加強大,徽商為了爭取上風,不得不採取交際方式籠絡政府官員。(參見余英時《中國近世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內在超越之路》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2年版)山西商人也與清政府達到了如膠似漆的地步。以山西票號來說,他們先從經濟上幫助窮儒寒士入都應試和走馬上任。儒士一旦考中,票號便利用其關係代為運動,放任外官。這些靠票號從經濟上幫助走上官場的儒士,以後便成為與票號有著特殊關係的官員。

山西票號還為一些人代辦代墊捐納官職。咸豐時,清政府為籌集軍餉,大開捐納鬻官之門,規定文官可至道臺,武官可至遊擊、京堂二品、各部郎中,鬻實官和虛銜。山西票號乘機居間攬辦,對捐官者票號予以保守秘密,而票號也得到了官僚的庇護。對於在任的王公大臣,山西票號更是施盡手段交結。陳其田《山西票莊考略》稱:“票莊與官僚的私下交結,更多趣聞。……在京的幾個大的票莊,拉攏王公大臣,在外省的碼頭,不啻為督撫的司庫。”最著名者,如蔚盛長交好慶親王,百川通交好張之洞,協同慶交好董福祥,志成信交好粵海關監督某氏,大德通交結趙爾巽和慶親王,三晉源交結岑春煊,日升昌交結歷任粵海關監督、慶親王、倫貝子、振貝子和趙舒翹等。據說張之洞因母守制三年後,從原籍赴京想謀取更高官位。為了訂通關節,張曾拜訪日升昌票號,想借銀十萬兩,日升昌因數目大未能爽快答覆。張又改去協同慶票號,該號經理早已派人打聽到張去日升昌之用意,對張的要求滿口允承,並聲稱:十萬銀不算什麼,但不可能一下用完,不如立個摺子,用多少,取多少,不必限定數字。張聞言大喜。而經理的打算是,既拉攏住張,又看張究竟能出任什麼官,借銀也可隨機應變。

後來張放任兩廣總督,張便把兩廣財糧國稅均交協同慶解交,協同慶因此三四年就盈利百萬銀兩。山西票號還為封建官吏窩藏贓款。如安徽蕪湖道童謠圃,在卸任還鄉時,將搜刮來的十萬兩贓銀,交蔚豐厚票號匯回重慶,每年支取一萬兩,十年交完,而不計利息。重瑤圃放棄利息,表面看來有些損失,實際上他是因為從數千裡外運回重慶銀十萬兩,不僅運費浩大,而且有風險,贓銀一旦被人發覺或被御史彈劾,不但銀子保不住,本人也會身陷囹圄,甚至遭殺身之禍,但與票號勾結起來,採取匯兌辦法,則可保無虞。

山西票號利用其與封建官吏的交結,對擴大業務和謀取利潤帶來了好處。如各省解部款項,原來是由各省直接向中央戶部解款。但是手續繁雜,戶部財庫人員常常挑剔、刁難。山西票號卻不同,他們上結尚書、郎中,下交門房、庫兵,手續嫻熟,關係甚廣,交款毫無阻擋。所以各省皆把透過山西票號解款,視為捷徑。山西票號解款,自庫兵以至郎中,皆有分例,每逢年節也必贈款,年關時節,自舊曆12月20日起至30日止,每日二三輛轎車,專門送禮,自管事至老媽子,都有名單,按名奉送。票號交結王公大人也有講究,多請王公大人到名為“相公”的地方會面,這裡酒席講究,招待殷勤,屋內佈置精緻、雅靜。他們絕對不到妓館等下流交際場,因為這些地方高位者不敢涉足。由上可見,山西商人極盡其交結封建官吏之能事,與封建官吏建立了互相勾結、互相利用的關係。

由此,晉商成為商人中最保守落後的一群代表,他們的全部商業行為也基本是靠著官商勾結、搞壟斷和特權交易,所取得的利益也不是用於投資或再生產,而是運回老家修宅買地。

山西商人雖然富有,但其資本投向產業卻是個別現象,而且多在清末民初,並未出現商業資本向產業資本轉化的大趨勢,商業資本仍然停留在流通領域。其原因,主要是當時產業利潤低、商業利潤高之故。明清山西商人利潤的去向,因資料短缺,無具體數量統計。不過,明人宋應星《野議·鹽政議》略有記載,《野議·鹽政議》稱:商之有本者,大抵屬秦、晉與徽郡三方之人。萬曆盛時,資本在廣陵者不啻三千萬兩。每年子息可生九百萬兩,只以百萬輸帑,而以三百萬充無妄費,公私俱足,波及僧、道、丐、傭、橋樑、樓宇,當餘五百萬,各商肥家潤身,使之不盡,而用之不竭。至今可想見其盛也。宋應星講得是明朝萬曆時,秦、晉及徽鹽商在廣陵(揚州)獲利情況,即鹽商資本3000萬兩,每年可獲利 900萬兩,這些利潤用在輸帑(納國家稅銀)一百萬兩,無妄費(僧、道、丐、傭、橋樑、樓宇等)三百萬兩,各商肥家潤身五百萬兩。這就是說,明代山西、陝西和安徽鹽商,其利潤有40%以上用以課稅、建祠堂等方面,也就是用在了加強封建勢力的各項事業中。入清以後,這種狀況又遠遠超過明代。 具體來說,明清山西商人利潤的封建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捐輸助餉。前已有述,這裡不再贅述。這些捐輸銀兩,主要為清政府的軍餉軍需所用,起到了支援政府財政,維護封建政權的作用。

二、購置土地。封建社會後期商業資本發展的道路,在西歐一般都轉化為產業資本,但明清時期山西商人的資本仍然遵循“以末起家,以本守之”的傳統觀念,購置土地。如明代蒲州商人範世逵經商西北,“義而資益巨,佔良田數百畝”。(張四維《條麓堂集》卷28)入清後,山西商人購置土地更是普遍。乾隆時,渾源、榆次二州縣富商大賈“且多置買田地”。(張正明、薛慧林《明清晉商資料選編》,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乾隆五十一年(1786),河南連年荒歉,有恆產之家將地畝賤價售賣,“山西富戶聞風赴豫,乘機放價,准折地畝取利”。(《清高宗實錄》卷1255,乾隆五十一年五月)道光時,長治宋良弼經商洛陽,值歲飢,當地人多鬻田他徙,宋良弼“以賤值得膏腴田數百畝”。(光緒《長治縣誌》卷六《列傳》)曲沃縣商人彭太,在河南南陽經商獲利幾十萬銀兩,購田置地,數年內土地猛增到六百多頃。(《罪惡之家》,河南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三、轉化為高利貸資本。這是一種古老的生息資本,是為榨取高額利息而放貸放給他人使用的資本,其形式繁多,有印子錢、驢打滾、典當、放青苗等。乾隆五十一年(1786),河南連年歉收,“山西等處富戶,聞風赴豫,舉利放債。”(《清高宗實錄》卷1255,乾隆五十一年五月)近人衛聚賢說:“明末清初,凡中國的典當業,大半系山西人經理。”(衛聚賢《山西票號史》)康熙時,全國有當鋪22357家,山西一省就有當鋪4695家,佔全國當鋪家數的21%。高利貸資本對小生產者敲骨吸髓的剝削,使眾多的手工業者資金積累不足,無法擴大再生產。所以說,商業資本轉化為高利貸資本,是走上了畸形發展道路。

四、窖藏。山西地處黃土高原,其地燥,故不腐,其土堅,故不崩。山西富商多利用地窖藏其物資或銀兩。明人謝肇制說:“三晉富家,藏粟數百萬石,皆窖而封之。”(謝肇制《五雜俎》)入清後,山西“民家多有儲蓄”。山西平陽府亢氏,“家鉅富,倉廩多至數千”。清後期,山西富商窖藏多為銀兩。如山西祁縣富商渠源禎,人稱“旺財主”,資產三四百萬兩,他認為獲取高額利潤後,再投資不如窖藏保險,竟從其辦的票號中抽出大量股金窖藏起來,估計藏銀達百萬兩以上。辛亥革命後,閻錫山一次就向渠氏“借銀”30萬兩。

五、作為宗族活動和封建慈善事業開支。如定襄縣邢大緒,服賈漠北,致富後即志在行善,“族中舊無祠堂,公偕眾建立;村西舊無文昌閣、財神閣,公偕眾修之”。(定襄《邢氏族譜》卷二)盂縣張芝,販帽致富,嚐出金建“崔府君祠……縣治西關帝廟”。盂縣張熾昌,貿易關東,“一時儕輩推為巨擘”,“平生性氣慷慨,迎輝門外關帝廟張氏所創也”。(盂陽《續修張氏族譜》)祁縣人閻成蘭,行商朔平、歸化,乾隆十二年(1747),於井陘縣捐己資,命子督工四年,修大石橋14孔,車馬通行,臨終又命其孫補修,並建河神廟等等。(乾隆《祁縣誌》卷九《人物》)

六、奢侈消費。明清以來,山西商人的經濟實力雄厚,其生活奢侈不亞於大官僚、地主。據載:他們“自數百萬數十萬之家相望,飾亭臺,聚古玩,買姣童於吳閭,購美玉於燕趙,比比也,縱博博,蓄優伶,賓從雜沓,一言之悅,乾沒萬金不問。”(王錫綸《怡青堂詩文集》卷二,引自《近代的山西》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大鹽商亢氏在其家鄉平陽府(今臨汾)建亢園,“園大十里,樹石池臺,幽深如通,間有婢媵出窺,皆吳中妝束也。……康熙中,長生殿傳奇出,命家伶演之,一切器用費鏹四十餘萬。”(梁恭辰《池上草堂筆記》)亢氏在揚州的小秦淮也建造了亢園,其“長裡許,……臨河造屋一百間,土人呼為百間房”。(李鬥《揚州畫舫錄》卷九)汾陽何以恭,父以商起家,“父歿,事繼母孝,兩弟皆繼母出,性豪侈,母復縱之,恣其揮霍,後家日落”。(光緒《山西通志》卷 140)太谷曹氏家族,傳至曹克讓時,生活糜爛,全家大小每日山珍海味,每逢婚喪嫁娶喜慶之日,大擺宴席。男女老少又皆食鴉片,家中平日儲存鴉片達萬兩以上。家中傭人有三百多人,每年家用開支在十萬元以上。曹氏入不敷出,最後終因揮霍浪費而破產。

總之,明清晉商資本的運轉方式,是與封建地主制經濟結構完全協調的,是封建地主制經濟的一個環節,是為封建地主制經濟服務的。

明清山西商人“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而他們用貨幣——商品—一貨幣的活動方式,以交換為手段,將其觸角所及的人和物,統統裝到商品經濟的車子上來,推動他們在傳統的經濟模式下不斷前進。

山西商人集團及其資本,本來就是應地主制經濟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鏈條運轉的需要而產生的,它在這個鏈條的運動中起著推動和潤滑的作用”,在這種經濟體制下,“這個集團及其資本越是巨大,其地主制經濟的屬性,或者說其封建性,就越明顯。” 第一、國勢衰微,對俄茶葉大戰晉商受挫

清朝雍正五年(1727)清政府和俄國政府確定把庫倫(烏蘭巴托)附近之恰克圖作為雙方商人的貿易點。自此,恰克圖貿易日益繁盛。嘉慶、道光(1796——1850)以來,中國從恰克圖輸往俄國的商品是以茶葉為大宗,其業務皆為晉幫商人所壟斷。據統計,道光十七年至十九年(1837——1839)中國從恰克圖每年輸往俄國茶葉達8071880俄磅,價值800萬盧布。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後,俄國以“調停有功”,脅迫清政府簽訂不平等的《中俄天津條約》、《中俄北京條約》,俄國政府不費一兵一卒,打開了侵略中國蒙古地區的通道,取得了沿海七口(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廣州、臺灣、瓊州)的通商權。同治元年(1862),俄國政府又據《中俄陸路通商章程》取得了通商天津比各國低三分之一稅率等特權。自此,俄商得以享受特權,深入到中國內地攫取物產和推銷其產品。同治五年(1866),俄國政府又強迫清政府取消天津海關的復進口稅,即免徵茶葉的半稅,使俄商的販運成本大幅度下降。

據天津海關記載:咸豐十一年(1861)以前,一直是晉商壟斷著湖北、湖南的茶葉販運,他們將兩湖茶葉經陸路運往恰克圖銷往俄國。但是從同治元年(1862)始,俄國商人已在上述地區建立茶棧,收購和販運茶葉。由於俄商享有免除茶葉半稅的特權,又是水陸並運,俄商的販運路線是:將茶葉用船從漢口沿江而下運至上海,再沿海運至天津,然後走陸路經恰克圖販運歐洲,大大節省了費用,所以俄商販茶業務扶搖直上,從同治四年(1865)的1647888磅,到同治六年(1867)猛增至8659501磅。而晉商販茶卻由於清政府的限制,不能享受水路運輸之便,並且要付數倍於俄商的厘金稅收。例如,從湖北漢口販茶至張家口需經63個厘金分卡,所付稅金要比俄商多10倍,所以恰克圖晉商的對俄貿易也就日益衰落。

同治七年(1868),恰克圖的晉幫商號已由原來的一百二十家下降到四家。晉商決定:“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提出了“由恰克圖假道俄國行商”的方略,即“俄國到中國來奪我商利,我華商去俄國也另覓新途。”(參見渠紹淼、龐義才《山西外貿志》)恰值其時,沙皇俄國照會清政府,聲稱恰克圖貿易日衰,要求開闢張家口為商埠和在該地設領事館。張家口地鄰京都,清政府擔心被俄國闢為商埠和設領事後,危及京都安全和對蒙古地區的統治,便同意了讓晉商北上到俄國經商,以阻攔俄人南下闢張家口為商埠和設領事的要求。清政府還對北上晉商酌減厘金,取消浮稅,以示體恤。晉商得此便利,如虎添翼,便大力向俄國內地發展。他們先後在俄國莫斯科、多木斯克、赤塔、克拉斯諾亞爾斯克、新西伯利亞等城市設立商號,與俄商展開了激烈的競爭。在晉商向俄國內地進軍的第一年(同治八年,1869),即向俄輸出茶葉11萬擔,俄商直接販茶也是11萬擔,交手的第一回合晉商便與俄商扳成平局。到第三年(同治十年,1871年),晉商每年輸俄茶葉已達20萬擔,較俄商直接販茶多一倍。晉商對俄貿易是走陸路,以運費較高的駱駝、牛馬車等為交通工具,而俄商是憑藉特權以運費較低的水陸並運來販運茶,晉商俄商之間的競爭條件優劣十分明顯,但晉商仍能在對俄貿易中佔上風,如果不是清政府的腐敗,晉商在對俄貿易中是不一定會失敗的。

同治十一二年(1873),晉商為了節省運費,準備象俄國一樣把湖北茶經水路運至天津,再走陸路販到俄國,但清政府對晉商的這一計劃卻橫加干涉,並要對販茶走水路的晉商,仍按走陸路一樣收取厘金稅收。世上哪有本國商人在本國販運本國貨物不能享受與外商同等待遇,反而要另加稅金的道理?但是,在清政府統治下的中國卻這樣做了。清朝統治者倒行逆施,抑制華商的行徑,使晉商在與俄商的茶葉商戰中一開始就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加之俄商先後在漢口、九江、福州等地建立制磚茶廠,使用蒸汽機代替手壓機,所制磚茶成本低、質量高、產量大,而晉商製造磚茶仍是依靠手工作坊,其產品顯然不能與機器產品相比,晉商在磚條製作上又受到了俄商的排擠。接著,中日朝鮮交涉事起,清政府推行“引俄製日”政策,使俄商在華勢力越發猖獗,先後控制了一些中國的產茶區。在這種情況下,俄商直接販運中國茶數量猛增,達到年販茶六七十萬擔,而晉商下降到年輸俄國茶葉僅數萬擔。

光緒三十一年(1905),俄國西伯利亞鐵路全線通車,俄商經海參崴轉鐵路運輸不僅費用低,而且極為便捷,晉商對俄的茶葉貿易已經難以大規模進行。晉商為了開啟銷路,又採取了賒銷茶葉給俄中小商人的辦法,待他們將茶葉售出後,再返還茶款。不料卻因此招禍:有些俄商是故意拖欠不還欠款,有些中小俄商因受國內大茶商的排擠或自身經營不善,還款無望。晉商因此賠累甚巨,損失銀達62萬餘兩。晉商為了挽回損失,呈請清政府與俄國當局交涉,要求追回俄商所欠銀兩,但是恐外媚外的清政府對晉商的呈請根本不予受理。宣統元年(1909),俄國政府又突然違背兩國茶約規定,對在俄華商徵以重稅,以排擠在俄經商的中國商人。晉商遭此種種打擊,在對俄的茶葉商戰中終於失敗。

第二、政府腐敗,晉商投資礦業又遭重挫

19世紀末,外國資本主義開始了掠奪山西煤炭資源的活動。光緒二十三年(1897),英國福公司透過中國買辦劉鶚、方孝傑設立晉豐公司,準備開採山西盂縣、平定、澤州、潞安等地煤礦,後因遭到晉籍在京官員的反對,清政府黜退劉鶚等人,改由山西商務局與英商談判。不久,山西商務局與福公司簽訂合同,福公司獲得了在山西平定等地開採煤鐵礦藏的權利。光緒三十一年(1905),正太鐵路通陽泉,福公司派人到平定佔山開礦,查禁民窯,霸佔礦地,激起了山西人民和海外留學生的極大憤慨,爆發了爭回礦權運動。在這場鬥爭中,晉商積極參與,並舉行了罷市活動。

光緒三十二年(1906),日本東京發生了山西陽高縣留日學生李培仁蹈海事件。李的蹈海和其數萬字慷慨激昂的《絕命書》,進一步激發了山西人民爭回礦權的鬥爭。英福公司感到在山西強行開採煤礦已不可行,便改為金錢訛詐。開始以索取贖礦銀1100萬兩作為交出礦權的條件,但遭到山西代表的嚴詞拒絕。最後以訛詐贖礦銀 275萬兩為條件,同意交出礦權,退出山西。雙方議定,贖礦銀分四次交納,第一次先交贖礦銀的一半,由於贖礦銀數巨期短,而財政庫款無餘,為了不失信於外人,保晉省名譽,山西當局便以地畝捐作抵押,由山西祁縣票號商渠本翹出面向山西各票號籌藉此款。英福公司聞訊山西票號準備墊支贖礦銀,便暗託與其有往來的銀行,收集在外之款,以困山西票號。但山西票號不動聲色,旬日籌集銀 150萬兩,克獲全功,對此,外商固驚訝不已,而晉商在金融界之活動力也由此可見。正如近人嚴慎修所說:“使當日票商不為助力,吾恐今之礦區猶在福公司之手,而英商勢力早已橫行於我山西之境內矣。”

晉商渠本翹為了確保利權,又於光緒三十三年(1907)與劉懋賞、馮濟川等紳、學界人士組建保晉礦務有限總公司,並由渠氏出任總經理,開採全省煤鐵礦藏。保晉公司議定集股銀 800萬兩,實際集股 193萬兩。如前所述,原來由渠氏出面向山西各票號籌措之贖礦銀,是以山西地畝捐作抵押,但是山西當局卻在1911年截留了全省地畝捐。渠氏為了歸還向各票號籌借的贖礦銀,只好將保晉公司吸收到的股份資本銀挪還票號。這樣,保晉公司從開辦之日起就因資金嚴重短缺,無法維持正常生產,致渠本翹被迫辭去總經理之職。而山西當局所欠保晉公司之款,直到1916年幾經交涉,才要回現金60萬元,對其餘欠款,山西當局以發給保晉公司一張“見義勇為”獎狀,一筆勾銷。晉商積極參與山西人民的爭回礦權運動,千方百計出資贖回礦權,投資開辦山西近代最早、規模最大的礦業公司,但由於當時山西當局的壓迫,在資金上釜底抽薪,卻終不能有所作為。

第三、墨守成規,晉商四失機遇,終歸無法振作

清末,晉商經營的山西票號已呈衰落狀態。但在山西人中也不乏有識之士,他們認清了新的形勢,主張改革圖存。可惜由於一些財東及總號經理的頑固和墨守舊法,以致四次失去發展的機遇。例如,光緒二十九年(1903),北洋大臣袁世凱曾邀請山西票號加入天津官銀號,但山西票號拒不奉命。光緒三十年(1904),鹿鍾霖為戶部尚書,奉諭組建大清戶部銀行。鹿也邀請山西票號加入股份,並請出人組織銀行。山西票號北京分莊的經理多數贊成鹿氏之提議,均躍躍欲試,但山西票號為獨裁製,重大事體必須請示總號定奪。

票號總經理多墨守成規,只知享現成福,毫無遠見,竟覆函票號北京分莊經理,既不準入股,也不準派人參加組建,致坐失機緣。後來,戶部銀行改由江浙綢緞商籌辦,致江浙財團後來居上。不久,戶部銀行改組為大清銀行,再請山西票號參加協辦,無奈山西票號又不應召。結果,山西票號始終未能參與國家銀行,第一次失去了改組銀行的機會。光緒三十四(1908),山西蔚豐厚票號北京分莊經理李宏齡認識到山西票號若不順應潮流及早改革圖存,將在商界、金融界銷聲匿跡,因此改組票號為銀行是大勢所趨。為此,他與渠本翹籌劃了票號改組的計劃,同時聯合京都的山西祁縣、太谷、平遙三幫票號致函總號,又請渠本翹到總號當面陳述票號改組銀行計劃。其時,蔚豐厚、蔚泰厚、天成亨、新泰厚、蔚盛長票號為五聯號,財東同為介休侯姓,在五聯號中以蔚泰厚總經理毛鴻翽最有權威。毛氏墨守成規,反對票號改組銀行,反而誣指李宏齡所議另有個人企圖,致李等再不能有任何行動。宣統元年(1909),京都的山西各票莊透過各埠山西票莊再次提出改組銀行之議,漢口、蘭州、濟南等地山西票莊紛紛致函總號,要求改組票號為銀行。無奈總號經理仍不為動,對各地之請束之高閣,票號改組銀行的計劃又告失敗。晉商就第二次失去了改組銀行的機會。

辛亥革命發生,山西各系號均毫無準備,放出之款無法收回,而存款卻紛紛來取,山西票號蒙受嚴重損失,於是改組銀行之議重提,此時從前反對改組銀行最力的蔚泰厚票號總經理毛鴻翰業已醒悟,轉而支援票號改革。1914年山西祁、太、平三幫票號聯合向北京當局提出申辦銀行之請,時國務總理熊希齡深知山西票號與一般商業有重大關係,對晉商之請給予支援,同意由政府出面擔保,按照“商借商還”的辦法,山西票號向奧商華利銀行借款 200萬磅,期限50年,利息六釐,作為開辦銀行之資。不巧,熊內閣不日倒臺,又逢歐戰爆發,貸款之事成為泡影,山西票號又第三次失去了改組銀行的機會。

對外借款失敗,祁、太、平三幫票號聯合改組銀行計劃無法實施,於是平遙幫決定單獨進行,蔚泰厚總經理毛鴻翽,蔚長盛總經理閻子樵、蔚豐厚總經理張子康、新泰厚總經理侯某、蔚盛長總經理霍益亭、天成亨總經理範子生等擬從各自的票號中抽出若干資金作為基金,組織一大銀行。然而此計劃始終未能實現,山西票號改組銀行的計劃終於第四次落空。

山西票號從光緒三十年(1904)以後,十多年的掙扎,四次錯過改組機會,終於無法振作。

晉商的晉商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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