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知道現在海關到底怎麼收稅嗎?我下個月要從香港機場回國。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旅遊
  • 2022-08-26

我現在在英國,下個月會先飛到香港機場,然後透過深圳口岸回大陸,我身上比較值錢的東西有這些:

iphone4 國內大約5000rmb

macbook pro 國內大約15000rmb

omega表 國內大約25000rmb

lv錢包 國內大約4000rmb

cartier卡夾 國內大約3500rmb

prada旅行包 國內大約6000rmb

大概就是這些了,沒有ipad,本來想買的,後來看到新聞就不敢買了。

我想知道以上哪些東西是需要交稅的?東西都是自用的,沒有新的,都是我在英國用過一段時間的,還需要交稅嗎?請了解的人幫忙回答一下,謝謝!

請問有人知道現在海關到底怎麼收稅嗎?我下個月要從香港機場回國。SaiYiuNg 2010-11-22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定:

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對進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和對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總值超出2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海關僅對超出部分徵稅;

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如名貴手錶、名牌手提包等,則要全額徵稅。

(“居民旅客”,是指出境居留後仍回到境內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主要包括持商務簽證、公務簽證、個人旅遊簽證等型別的國內旅客;“非居民旅客”:是指進境居留後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主要包括港、澳、臺地區旅客以及外籍旅客等。)

請問有人知道現在海關到底怎麼收稅嗎?我下個月要從香港機場回國。bug3bug4 2010-11-22

感覺lz有點草木皆兵了。

假如是從機場的口岸入境中國,我認為個人攜帶這些物品是沒有問題的。海關對個人攜帶的物品的規定是以“自用、合理數量”為準則。手機電腦手錶錢包卡片夾和旅行包各一個,在我看來是非常合理的數量了。

我曾經帶過1臺電腦2部nokia手機1只Tissot表和samsointe旅行包去日本出差然後帶回來,兩程都沒有作出入境申報。雖然物品的價值比lz的少多了,但如果按5000元的免稅額來算的話早就超過了。我的理解是,5000元的免稅額規定主要是針對一些經常到香港去帶貨回內地的水客,以及一些走私客的,而不是針對象我們這些正常出入境的人群的。

同時我也找了一些相關的規定,寫得不是很明確但我想你的前三樣是符合規定的。剩下錢包卡片價和旅行包,如果是在使用的狀態,想必也不會有什麼問題。你想想,用名牌錢包和旅行包的入境旅客多著呢,也沒聽說哪個機場海關要對他們徵稅的。所以,我的意見是lz不需要太擔心,理所當然的帶入境就是了。

【中國海關對回國探親旅客帶進免稅物品的限量規定】

1、 食品、衣料、衣著及價值人民幣5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限制在合理數量之內。

2、 酒2瓶(不超過1。5升)。

3、 煙400支(兩條)。

4、 電視機、電冰箱、多用機、錄影機、洗衣機、摩托車等,其他價值在人民幣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學習和生活用品,一年內首次入境可任選上述物品中的一件。

5、 手錶、播放機、腳踏車、電風扇、普通電子琴、電烤箱、幻燈機、打字機、熱水器等家用電器,其他價值在人民幣200元以下50元以上的學習和生活用品,一年內首次入境可從本條款所列出的物品中任選5件。

6、 說明:① 物品價值按到岸價格核定。② 汽車不準進口。③ 帶進限量規定的第5條中的物品 ,同一品種可以重複一件,但總件數不得超過5件。

請問有人知道現在海關到底怎麼收稅嗎?我下個月要從香港機場回國。tianlukj 2010-1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是:1、對進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2、對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總值超出2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海關僅對超出部分徵稅

《中國海關對回國探親旅客帶進免稅物品的限量規定》是對回國探親旅客的限量規定。

如果你是留學人員回國,身上帶了一些用過一段時間的(新買的不行)、比較值錢的東西,雖然價值高了一些,但仍然還是屬於“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不會需要交稅。如果你是經常進出的旅客,那就有問題了。具體要看海關的認定。

請問有人知道現在海關到底怎麼收稅嗎?我下個月要從香港機場回國。桂廟新村 2010-12-01

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對進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8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和對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總值超出2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海關僅對超出部分徵稅;

請問有人知道現在海關到底怎麼收稅嗎?我下個月要從香港機場回國。太陽照常_升起 2010-12-04

如果是自用而且帶進又帶出,不需要繳稅。千萬不要帶進不帶出,罰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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