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農田可以建養殖場嗎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農業
  • 2021-07-16

一般農田可以建養殖場嗎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7-01-30 回答

發展畜禽養殖業,對於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國家對此是大力支援的,但從事畜禽養殖業也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體到能否佔用耕地建養殖場這一問題,需要區分兩種情況:

如果擬佔用的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則一概不得佔用建養殖場。因為按照《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17條關於“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規定精神,基本農田只能用於糧、棉、油、蔬菜等種植業生產,而不能用於養殖業。

如果擬佔用的耕地屬於非基本農田,則在符合《畜牧法》規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用於建養殖場。《畜牧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國家支援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發展規模化、標準化養殖。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安排畜禽養殖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立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按農業用地管理。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需要恢復原用途的,由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土地使用權人負責恢復。在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範圍內需要興建永久性建(構)築物,涉及農用地轉用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辦理。”據此,如果你們所在鄉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擬佔用的耕地列為畜禽養殖場用地的範圍,有關養殖戶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養殖場,無須獲得建設用地的審批(但興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除外)。當然,具體養殖場的設立還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

建議你們查閱所在鄉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如果該規劃沒有將有關耕地劃為畜禽養殖場用地範圍,你們可以向上級人民政府建議按照法定程式予以變更,以更好地適應你村農業生產的實際。

一般農田可以建養殖場嗎 hahah 1級 2017-01-30 回答

發展畜禽養殖業於促進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發展具重要意義家力支援事畜禽養殖業要符合家關律規規定具體能否佔用耕建養殖場問題需要區兩種情況: 擬佔用耕屬於基本農田則概佔用建養殖場按照《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一漆條關於禁止任何單位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破壞基本農田、禁止任何單位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業挖塘養魚等規定精神基本農田能用於糧、棉、油、蔬菜等種植業產能用於養殖業 擬佔用耕屬於非基本農田則符合《畜牧》規定條件情況用於建養殖場《畜牧》第三十七條規定:家支援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畜禽養殖場、養殖區發展規模化、標準化養殖鄉(鎮)土利用總體規劃應根據本實際情況安排畜禽養殖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鄉(鎮)土利用總體規劃建立畜禽養殖場、養殖區用按農業用管理畜禽養殖場、養殖區用使用權期限屆滿需要恢復原用途由畜禽養殖場、養殖區土使用權負責恢復畜禽養殖場、養殖區用範圍內需要興建永久性建(構)築物涉及農用轉用依照《華民共土管理》規定辦理據所鄉土利用總體規劃擬佔用耕列畜禽養殖場用範圍關養殖戶直接其建立養殖場須獲建設用審批(興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除外)具體養殖場設立需要符合《畜牧》《物防疫》關規定 建議查閱所鄉土利用總體規劃該規劃沒關耕劃畜禽養殖場用範圍向級民政府建議按照定程式予變更更適應村農業產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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