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地產,立項和取得土地的先後順序?
- 2022-12-29
通常情況下,都是先立項,然後開發商再去拿地的。
因為產權的起止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到地的那一天開始算的。
1、立項是在取得土地之後,還是在部門的立項;
2、開發商內部立項,在取得土地之前就開始了;
3、所有的立項在出讓某一塊土地之前,就已經對該土地的一事項進行審批,最主要是規劃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一般情況下,立項是在取得土地之前做的。因為在土地出讓之前,必須先對該地塊進行規劃,確定其規劃經濟指標等。但有時也是先取得土地之後再立項,在出讓土地時,沒有做相關立項工作的。所以,立項和土地的取得沒有絕對的先後關係。
主要流程有:取得土地之前必須做的:國土局-土地利用可行性報告(需徵用農用地)、發改委-專案可行性研究(有時候沒做的,會需要你去做)之後做的:規劃局-專案選址意見書、施工許可證等。主要主管部門:發改委、規劃局、國土局。
參考資料:房產立項【百度百科】
首先要得到土地預審報告(國土部門),拿著預審報告出計劃和規劃。先有這些手續,才能辦理土地手續。
如果是招拍掛競得土地,應該是先取得土地,後辦理立項規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