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第三人稱寫魯迅的書塾生活的小作文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書法
  • 2022-12-12

以第三人稱寫魯迅的書塾生活的小作文網友幫3 2016-03-01

了它。我懷著疑惑的心情翻開了第四課——吳伯簫寫的《早》。這篇文章描寫了臘梅的清純高潔和魯迅先生桌上“早”字的來歷。

在他13歲那年,父親得了重病,整天臥床不起,他既要上書塾,又要回家服侍父親,每天都奔走於書塾與藥鋪之間。一天,他上學遲到了,先生責備了他。他便在桌上刻了一個小小的“早”字,以此勉勵自己,後來上學他再也沒遲到過。 魯迅先生有著與梅花一樣冰清玉潔的品質。在家庭變故,父親重病不起時,小小年紀的他熱愛學習,仍然堅持上書塾,並更加珍惜那寶貴的時間。魯迅的成功為什麼不是常人所能達到的呢?查閱資料我發現他付出的努力也是常人無法達到的。他每天只睡三個小時不到,其餘時間都在工作,而我們睡十個小時都喊困。他熱愛寫作,對文學的喜愛達到幾乎瘋狂的地步,他每天都寫作,有人統計過,從他寫的《狂人日記》發表後,直到去世為止,每年大約寫近35萬字的文章。而我呢?號稱班上的“多產作家”寫一篇文章最多不會超過8百個字,一週最多也不會超過兩篇。每次媽媽讓我寫點小練筆,我都覺得沒時間。 魯迅說過:“我並不是天才,我只是把別人喝咖啡的時間用在寫作上。”

“時間,每人得到的都是24小時,可是一天的時間給勤勉的人帶來智慧的力量,給懶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時間就像海綿裡的水,只要願擠,總還是有的。”這是魯迅的一句眾 所皆知的名言。合上這篇課文,我更加理解了這句話。我以後一定向魯迅先生學習,珍惜光陰,爭取做到時時早,事事早,讓人生象早春的梅花一樣燦爛地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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