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什麼時候印入干擾球規則的?
- 2022-12-27
最新的國際籃球規則
第一章
比賽概要
第
武握似勢某令雞雷孫
一條:定義
1。1籃球是兩隊各有五位球員出場的比賽,
其 目的在將球投入對方籃內,並防
止對隊獲球或得分。
1。2。球隊所進攻的籃為敵
來自
籃,球隊所防守的籃為本籃。
1。
媽合混花等考爾
3。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傳,投,滾,撥或運球,惟必
須合乎下列規則條文
的規定。
1。4。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較多的一隊獲勝。
第二章
球場及裝置
第二條:球場面積
第三條∶界線與及尺寸
誤程組偉優住山
第四條:球場裝置
第
二條:球場面積
2。1比賽球場為長方
360問答
形的堅硬平面,場內不得有障礙物。
2。2國際
蘭顯施威林亞末出成卷
籃球總會主辦之重要比賽(參閱
模老設眼呼略唱題某州
‘國際正式比賽程
氧願影量餘呼
序’E段),其球場面
積需長二十八公尺
,寬十五公尺,由
界線內緣量起。
2。3國際籃球總會授權
各會員單位,在主辦區域性或
洲際性之比賽,或各國家籃球協會主辦之
國內比賽,得適用現有球場,惟最
低限度須長26公尺,寬1
4公尺。
即將興建之球場,應依據
國際籃球總會正式比賽場地規定,
即長二十八公尺,寬十五公尺。
2
年活評
。4球場天花板或障
降緊歡治陳急體商
礙物的高度,至少不得
詩越界沙預調察
低於七公尺。
2。5球場的光線應平均而充足,燈光
架曾略左火寬位續封及
裝置不得影響球員的視線。
第三條:球場界線
劃成同一顏色
求向輸異做局細訓
(最好為白色)
寬五公分(5 cm),並且
清晰明顯
地方揮張又夠行
。
3。1。界線
3。1。2
油順獨響烈術阿更己了
球場兩邊的長線稱為邊線
,兩端的短線稱為端線
。
3。2。中線
3。2。1球場必
須劃出中線,中線為兩邊線中點的
連線線,與端線平行,且應超出邊
線十五公分。
罰球線
3。3。1。
呀腳假類
罰球線必須與端線平行,其離端線較遠一邊,與端線內緣間的距離為5。80
又標織序直接青
公尺。罰球線長為3
。60公尺。其中點應位於
兩端線中點假想的連線線上。
限制區域
3。3。2。限制區域的面積的面積,包括端線與罰球線及兩連線端線的斜
消憲器叫放故真
線中間部份,該兩斜
線起於端線內緣,該兩
線之外端各距端線中點三公
尺,斜線的另兩端
中止於罰球線的兩端。限制區域
可漆上顏色,但必須與中圈內所
塗的顏色相同。
罰球區域
3。3。3。罰球區域是以罰
再派
球線中點為圓心,以1。80公尺為半徑劃一圓圈並連同限制區域所有的面積。在限制區域內另一半圓,應劃成虛線。
3。4。中圈
球場的中心,須劃上一半徑1。80公尺的圓圈,此圓圈的半徑應計算至線的外緣。中圈內可塗上顏色,但必須與限制區所塗顏色相同。
3。5三分投籃區域
三分投籃區域為整個比賽場地內,除去靠近敵籃部份由下列所述之界限區域。
3。5。1。自端線場內延伸之兩條平行線,與敵籃圓心垂直至地板的鉛垂點距離6。25公尺,此點距離端線內緣之中點為1。575公尺。
3。5。2。以規則3。5。1所述的圓心,以6。25公尺畫成半圓,此圓弧應計算至線的外緣,且與上述兩平行線相接連線。
第四條 球場裝置
4。1。1兩面籃板應以一整塊透明的材料製成(最好是強化安全玻璃),其硬度相當於厚度三公分之木質。
亦可用其它材質,但必須合乎上述規定,並漆成白色。
4。1。2。籃板的規格為寬1。80公尺(+3公分),垂直高度1。05公尺(+2公分),其下緣距離地板最少2。90公尺。
4。2。 球籃1
4。2。1。籃圈應依據下列規定製成
4。2。1。1應由堅實的鐵料製成,其內緣直徑最少為45公分,最多為45。7公分,並漆成橘色。
4。2。1。2。籃圈金屬質料的直徑最小為16公釐,最大為20公釐(0。02公尺),其下緣應加小環,以便懸掛籃網。且小環應避免手指插入。
4。2。 球籃2
4。2。1。5。籃圈上緣應距離地板 3。05公尺,並與地板平行,且應與籃板兩邊距離相等。
備註強調籃圈必須穩固的安裝在籃板上,才能使力量不致透過籃圈的傳導,而影響籃板。
4。2。1。6。籃圈內緣與籃板正面的最近點為15公分。
4。2。1。7。籃圈反彈的能量應為其衝擊能量的35%至50%之間,同一球場之籃圈反彈能量差距應小於5%。
卸壓籃圈
4。2。1。8。1卸壓籃圈必須與固定籃圈之使球反彈功能相同。而卸壓籃圈在保有卸壓機能之同時,亦應能同樣的保護籃圈跟籃板。此籃圈的設計及裝置亦應顧及球員的安全。
4。2。1。8。2。卸壓籃圈應具有保持“鎖定功能”的系統,當籃圈距離籃板最遠處承載85至105公斤的重量時,卸壓的功能使能生效。
4。2。1。8。3。當籃圈被壓時期下傾角度不得大於30度。
4。2。1。8。4。壓力卸除後,籃圈應能自動恢復至原來位置。
籃網
4。2。2。1。籃網應為白色,懸掛於籃圈上,其目的在於使球進入籃後能稍受阻礙,穿過球籃。 籃網的長度最短為40公分,最長不得長於45公分。
4。2。2。2。籃網應有十二目,以便懸掛於籃圈上。
4。2。2。3。上半部之籃網應略為堅實以避免:
籃網反彈時可能纏繞籃圈。
球陷於網中或被籃網反彈出來。
4。3。球—質料,尺寸及重量
4。3。1。球體必須是正圓形,顏色為橘色,應採用傳統的八辮外形。
4。3。2。球的外表必須用皮,橡膠或合成物質等材料製成。
4。3。3。球內氣壓程度,以從球底部量起約1。80公尺的高度落到比賽場地上,其反彈的高度,從球的頂部量起不得低於約1。20公尺,或高於約1。40公尺。
4。3。4。球面接縫的寬度,不得超過6。35公釐。
4。3。5。球的圓周不得小於74。9公分,大於78公分。球的重量不得小於567公克,不得重於650公克。
4。3。6。主隊應至少提供兩個已經使用且符合本條文上述規格的比賽球。裁判員是唯一有權決定合乎標準之比賽用球者。若裁判員認為主隊所提供的球不合標準,可選擇客隊的球或供球隊熱身時使用過的球。
4。4。專用裝置
4。4。1。比賽計時鐘及碼錶
4。4。2。三十秒計時器
4。4。3。訊號
最少應準備兩種不同,且能發出極大聲響的訊號:
4。4。3。1。一種為計時員和紀錄員所用的訊號。計時員所用的訊號於每節,每半時及每場比賽時間終了時自動鳴響。計時員和紀錄員以手動方式發出訊號通知職員請求暫停,替補等情況。當暫停開始五十秒或得予更正錯誤的時機,仍以手動方式通知職員。
4。4。3。2。一種可以在三十秒時間終了時,自動發出訊號的三十秒計時器,供三十秒計時員使用。
上述兩種訊號,均應響亮有力,即使在吵雜喧鬧的情況下,也能清楚的聽到。
4。4。4。計分板
計分板應設定於球場內,使在場人員
及觀眾都可以清晰看見。
4。4。5。記錄表
所有國際籃球總會所主辦的的正式比
賽,其紀錄表均應由國際籃球總會審
定。
4。4。6。球員犯規次數牌
記錄員應依下列規定處理
4。4。6。1。次數牌為白色底,其數字最小尺寸為長20公分,寬10公分。
4。4。6。2。2x20分鐘的賽制時,該數字為1至5(1至4為黑字,5為紅字)
4。4。6。3。4x12分鐘的賽制時,該數字為1至6 (1至5為黑色,6為紅色)。
4。4。7。球隊犯規標誌
應依下列規定提供記錄員兩個球隊犯規顯示器
球隊犯規顯示器為紅色,至少寬20公分,高35公分,置於記錄臺上,使場內每一個人能夠清晰可見。
球隊犯規次數
2X20分鐘賽制為1-8次。
4X12分鐘賽制為1-5次。
自從『國際籃球規則』允許一場比賽以四節12分鐘進行,爾後計時器應具備下列諸多功能:
節: 顯示1,2,3和4的功能
暫停: 顯示每隊3次暫停的功能
球隊犯規:具備在5和8數字停留的功能
球員犯規:顯示5或6次球員犯規的功能
第三章:球員及其職責
第五條:職員及其助理
第六條:裁判員的權力
第七條:職員行職權的時間與地點
第八條:職員宣判違例後的職責
第九條:記錄員與助理記錄員的職責
第十條:計時員的職責
第十一條:30秒計時員的職責
第六條:裁判員的權利
6。1。比賽期間,裁判員應檢查及認可一切器材。
6。2。裁判員應指定標準計時器,同時確認紀錄臺工作人員。
6。3。裁判員應禁止任何球員佩戴足以對其他球員產生危險的物品(參閱規則第13。6)
6。4。每半時,每一節和決勝期,裁判員應在中圈執行跳球,開始比賽。
6。5。當職員對於投中是否有效,意見不同時,裁判員應做最終的決定。
6。6。裁判員於必要情況下有權停止比賽。當球隊被裁判員告知後,如拒絕出場比賽或阻擾比賽進行時,裁判亦有權宣佈該隊棄權。
6。7。每半時及每一決勝期時間終了時,或裁判員認為有必要時,應該詳細審查並核對比賽記錄表,同時確定比賽剩餘時間。
6。8。當與檢察員,臨場委員,或有必要與記錄臺工作人員作何之會商之後,裁判員應做最終的判決
5。6。職員的制服,裁判員和
檢察員應為:
灰色上衣
黑色長褲
黑色籃球鞋和黑色襪子
第九條: 記錄員與助理記錄員的職責
9。1。1。紀錄員應於開賽前登記每位先發球員及全部替補球員的姓名和號碼。當發現球隊陣容,替補的程式或球員號碼有不合規則規定時,應儘速通知較近的職員。
9。1。2。登記得分累計表的數字及投中,罰中的次數。
9。1。3。登記每一球員的侵人犯規及技術犯規,並在球員第五次犯規(2X20分鐘的賽制中)或第六次犯規(4X12分鐘的賽制)時,應立即通知裁判員。
請求暫停
9。2。1。2X20分鐘的賽制,當教練請求第二次(上半時)或是第三次暫停(下半時)暫停時,或
9。2。2。4X12分鐘的賽制,比賽每半時第三次暫停時。
第十二條 球隊
每一球隊應包含:
12。1在2X20分鐘賽制,每對不得超過十位球員。
12。2在4X12分鐘賽制,或球隊須參加三場以上的比賽時,每隊不得超過十二位球員。
12。3一位教練,球隊得視需要增設一位助理教練。
12。4一位隊長,應為該隊合格的球員。
球衣:前後應同一顏色(禁止穿著條紋球衣)。
(1)球衣兩旁可加彩邊。
(2)此彩邊應從腋窩之中央(球衣接縫)垂直向下,兩邊寬度最大三公分(0。03公尺),總計不得超過6公分(0。06公尺)。
(3)領口或袖口的加邊,其寬度不得大於3公分(0。03公尺)。
比賽時,男性球員必須將球衣的下邊塞入短褲內。
T恤:球衣內可以穿著T恤,惟必須與球衣顏色相同。
短褲:前後應同一顏色,惟不須與球衣顏色相同。
允許配置彩邊。
此彩邊應從中央接縫算起,一邊不得寬於3公分(0。03公尺),總計不得寬於6公分(0。06公尺)。
褲口加邊不得寬於3公分(0。03公尺)。
緊身褲:短褲內可穿著長度超出褲口之緊身內褲惟必須與短褲同一顏色。
下列物品球員准予使用:
(1)。保護肩,上臂,大腿,小腿等護具,若不會對任何球員產生危險時。
(2)。包有護墊的護膝。
(3)。為了保護已受傷的鼻子可以使用堅硬的材料的製品。
(4)。不會對任何球員產生危險之眼鏡。
(5)。頭帶最寬5公分(0。05公尺)限由不會產生擦傷的物質,單一顏色的布料,軟性塑膠或橡膠製成。
裁判員應禁止球員佩戴足以對其他球員產生危險的飾品
(1)。由皮革塑膠,軟塑膠,金屬或其他覆以(柔軟)護墊的堅硬物質所製成,用以保護手指,手,腕,肘或前臂的護具。
(2)。會割傷或擦傷他人的物品。
(3)。頭部裝飾品,帽子,珠寶等。
第十六條 比賽時間
比賽時間應包括:
1。兩個半時,每半時二十分鐘,或
2。四節,每節十二分鐘。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其休息時 間為二分鐘。
3。中場的休息時間為十分鐘,或十五分鐘,及:
a。當地的主辦單位,可以決定中場的休息時間,惟此項決定,最遲必須在預定的比賽(錦標賽)開始前一天,通知所有有關人員。
b。若為單場的比賽,此項決定必須在比賽開始前通知所有有關人員。
啟動比賽計時鐘
A。跳球時球拋到最高點後被一 位球員合法觸及時。
B。罰球未投中,球賽繼續進行且當球觸及場內任何一位球員時。
C。發界外球時當球觸及場內任何球員時。
停止比賽計時鐘
a。 每半時或每節比賽時間終了時。
b。 職員鳴笛時。
c。 三十秒計時器訊號響起時。
d。 依據規則第19條B款3項45頁的規定在對隊投球中籃之前已請求暫停時
第十八條 三十秒規則
當一球員在場內獲得活球控球權後該球隊必須在三十秒內設法投籃。
三十秒計時器的訊號表示該控球隊未能在三十秒內投籃。
第19條 請求暫停
球隊謂求暫停時,依據下列規定每次應給予一分鐘時間:
在2x20分鐘賽制中,每隊在每半時內,允許請求二次暫停,每一次決勝期可請求一次暫停。
在4x12分鐘賽制中,每隊在每半時(二節)內允許請求三次暫停,每一次決勝期可請求一次暫停。
若講求暫停球隊在暫停時間結束之前,已做好比賽的準備,裁判員應立即開始比賽。
在暫停期間允許球員離開比賽場所坐在球員席上
技術犯規
1。球賽中正當的行為,需要職員及其助理們,以及雙方職球員們通力而真摯的合作共同維護,包括教練,替補員及球隊有關人員。
2。兩隊均有權利盡全力爭取勝利,但必須遵守運動員風度與公平競爭的精神。
3。任何故意或重覆違反此種合作精神的行為,可視為技術犯規,並依有關條款加以處罰。
球員技術犯規罰則
1。登記該球員技術犯規一次。
2。對隊獲兩次罰球。
3。隊長得指定主罰球員。
球員技術犯規
1。球員技術犯規係指球員與對手未發生身體接觸之犯規。
2。球員不得違反職員的指示及違反運動道德與精神之行為如:
a。向職員,臨場技術委員,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秒計時員或對手詢問交 __ 談或接觸時,態度失當。
b。以語言或行動侵犯或激怒觀眾。
c。挑逗對手,或緊迫在其眼前用手揮擺,以妨礙對手的視線。
d。妨礙立刻發球入界,以致延誤比賽。
e。當球員被判犯規時,不遵照職員的指示舉手過頭。
f。更換球衣號碼,未向記錄員及裁判員報告。
g。替補買末向記錄員報告,未經職員招呼即進場。
h。離開球場以取得份外的利益。
i。違反規則第60條D款,罰則3。b。,“妨礙最後一次或僅只一次的罰球”。
j。緊抓籃圈,使全身重量懸掛於籃圈上。
__ 惟球員可抓住籃圈,若職員認為其意圖在於避免本身或其他人受傷。
第57條球員五或六次犯規
1。在2x2O分鐘賽制,球員犯滿五次犯規,包括侵人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應告知該球員已犯滿,並應自動退出比賽。
2。在4x12分鐘賽制,球員犯滿六次犯規,包括侵人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應告知該球員己犯滿,並應自動退出比賽。
第58條 球隊犯規-罰則1
1。 2x2O分鐘賽制
每半時(20分鐘)內,每隊球員侵人及技術犯規滿七次時:
a。其後的每一球員侵人犯規應判罰球兩次,由 被犯球員主罰。
b。若該犯規較優人犯規嚴重,則應適用有關規 則之條款。
第58條 球隊犯規-罰則2
2。 4x12分鐘賽制:
每一節(12分鐘)內,每隊球員侵人及技術犯規滿四次時:
a。其後的每一球員侵人犯規應判罰球兩次,由被犯球員主罰。
b。若該犯規較侵人犯規嚴重,則應適用有關規則之條款。
3·若發生此犯規賻,讓犯規球員之球隊為控球隊,則應適用規則第47條,罰則3。
第60條 罰球
判予一位球員直接在罰球線後之半圓內作自由投籃,以獲得一分之機會,即為「罰球」
A·當宣判侵人犯規後,其罰則若為罰球:
1。職員應指定出被犯球員主罰。
2。主罰球員如因替補需要離場時,則應在離場之前先執行罰球。
3。若指定的主罰球員因受傷離場時,則應由其替補員主罰。如無替補員時,可由隊長或其指定的任何一位球員主罰。
B。當宣判技術犯規時,得由對隊的任何一位球員主罰。
C·罰球主罰球員
1。應站於罰球線後及半圓內的位置上。
2。以任何方式投球出手,在球觸及任何球員之前,球應 自上方進入籃內或觸及籃圈。
3。球應在五秒鐘內出手,從職員將球交予主罰球員後,開始計算。
4,在球未觸及籃圈之前,主罰球員不得觸及罰球線或其前的地面。
5。不得故意做罰球假動作。
6。在罰球向籃圈的進行路線中,不得觸球。
7。當球接觸在籃圈土時,不得觸及籃及籃板。
8·在有後續罰球的狀況下,當罰球出手後球有機會中 籃時,主罰球員不得觸及球或籃。
校園籃球3對3
簡易規則
凡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適用國際(標準)籃球規則。所有比賽均以二人或三人開始或結束。
比賽時間為兩個半場,各七分鐘,中間休息二分鐘。主辦單位得更改比賽時間。
每位球員僅有四次犯規。比賽由一位裁判執法。
在賽程表上排名在前之球隊於上半時首先控球,在後者於下半時首先控球。
兩隊於上半時各有一次一分鐘的暫停(比賽計時鐘不停止),下半時不得停止。
若遇明顯的受傷狀況,裁判得視情況給予一分鐘的因傷暫停(比賽計時鐘不停止)。
任何死球狀況時均得以請求替補。僅隊長為各該隊之發言人。
裁判之判決即為終決,無任何上訴之規定。
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後均交換控球權。
凡非投籃時發生的犯規與違例情況時亦交換控球權。
每次交換控球權時,均應將球送至發球區,發球員必須兩腳均立於發球區內,若有任何觸犯,則喪失控球權。
在發球區發球時,球必須傳出,而不得投籃或運球,若有任何觸犯,則喪失控球權。
每次發球時均須由防守隊摸球,但防守隊摸球時只能持球兩秒。摸球后防守球員不得停留於發球區內,球發出後則不在此限。進攻隊必須在五秒內自發球區發球。
防守隊抄截獲球或搶得籃板球後必須將球送回到三分線外,該球員雙足均應立於三分線外,此時比賽立刻開始,防守隊可防守,進攻隊可投,傳或運球。
罰球情況應依據標準籃球規則。若罰球隊罰球不中而搶得籃板球,可立刻出手投籃。而若防守隊搶得籃板球,在攻籃前球必須回到三分線外。
技術犯規之罰則為兩次罰球加控球權。
比賽結果得分相等時,則兩隊各三位球員各罰一球以定勝負。若仍相等時,則兩隊球員互動罰球,先中者為勝。罰滿退場之球員不得參與罰球定勝負。
注:若比賽結束某隊僅二位球員,則在第一階段罰球賽時,該二球員僅只共罰二球,與對隊決勝負。但若進入第二階段罰球賽時,則兩隊仍互動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