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有刑事案底對孩子有哪些影響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動漫
  • 2022-10-06

父親有刑事案底對孩子有哪些影響瞾極度回憶1709 2022-01-27

不會影響到孩子的,刑事拘留僅僅是一個臨時性的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刑事案件的完結,也就不能確定其是否有罪,因此不會影響子女的政審。如當事人被法院認定為有罪並判處懲罰,對今後的工作肯定會有影響,如僅因涉嫌違法被刑事拘留,後因情節細微沒有被刑事追訴,則影響不大。如果因違法遭到刑事處分的,依據罪行狀況,子女將來在報考軍警院校或許報考特別工作崗位時受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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