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自己明白就好,說出來反而傷感情,用成語怎樣形容?
- 2022-08-03
有些事,說了矯情,不說憋屈。沒有成語。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事與願違shìyúyuànwéi
[釋義] 事實與願望相反。指原來打算做的事沒能做到。
[語出] 三國·嵇康《幽憤》:“事與願違;遘茲淹留。”
[正音] 與;不能讀作“yǔ”或“yù”。
[辨形] 與;不能寫作“於”。
[近義] 大失所望 適得其反
[反義] 得心應手 萬事亨通
[用法] 用作貶義;多用於形容事情不稱心。一般作謂語、定語。
[結構] 主謂式。
[辨析] ~和“適得其反”都表示“事情的結果與願望相反”;但~偏重於“與願違”;強調人的感情;而“適得其反”偏重於“得其反”;強調結果相反。
[例句] 本想做了手術以後;他的身體會好起來的;但~;他的身體還是一天天地衰弱下去。
[英譯] becontrarytowhatoneexp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