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制度中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是什麼?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娛樂
  • 2021-10-09

財務制度中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是什麼?rmg7362014-10-31

一、差旅費制度

差旅費標準由企業參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二、一般差旅費

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目前一般企業大多都是採取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乾。)

三、實行和借調人員等差旅費

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鍊、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四、調動人員的差旅費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傢俱等託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週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傢俱託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週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後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准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職工搬遷家屬的路費。按有關規定,並經組織批准,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規定報銷旅費。

五、短途差旅費

工作人員到遠郊區縣出差或到外地短途出差,當天往返的,伙食補助費、公雜費按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相關標準執行(單位已實行公務移動通訊費用補貼的,公雜費減半發放。)。當天不能往返,需要住宿的,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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