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的名稱由來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5-25

佳木斯的名稱由來匿名使用者 2013-11-13

佳木斯,清康熙年間晚期寫作“甲母克寺噶珊”,後漢譯“嘉木寺”、“賈木司”、“ 佳木斯”。“佳木斯”一詞,一說赫哲語,意為“骨頭”或“屍體”;一說滿語,“驛丞” 或“站官”之意。

周屬肅慎,漢晉屬挹婁,南北朝屬勿吉,隋唐屬靺鞨,遼屬五國部,金屬胡裡改路,元屬水達達路,明屬奴兒干都司,清屬吉林將軍三姓副都統轄區。

據史書記載,佳木斯是松花江通往黑龍江江口的古驛道,這裡生活著滿族的先祖肅慎,以後又稱挹類人。佳木斯之稱起源於何時,沒有確切記載,只是到1720年(清康熙五十九年),在《康熙皇輿全覽圖》上,在佳木斯地區上被與寫作“甲母克寺噶珊”。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出版的《盛京、吉林、黑龍江標註戰績圖》上,又以滿漢文字稱“嘉木寺屯”。按滿語解釋,佳木斯為驛丞,噶珊為村,所以佳木斯為“驛丞村”或“站官屯”。1888年,由依蘭旗署高“東興鎮”,後因重名,恢復沿用佳木斯至今。

佳木斯1888年建鎮,原名東興鎮,清末始稱佳木斯,一九三七年析樺川縣的部分行政區域設定佳木斯市。此地早在清雍正年間為三姓副都統轄地。光緒年間改置為依蘭府地,光緒末年,佳木斯已成為具有百餘戶人家的小鎮。宣統元年(1909年)上派樺川設治員來佳木斯掌管行政事務,民國二年(1913年)因遇水患,將縣治移至悅來鎮,並於此地設定縣佐。自民國五年(1916年)始,隨著鶴崗煤礦和梧桐河金礦的開發,佳木斯迅速發展起來。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帝國主義入侵,建立偽滿洲國,日本武裝移民在此開拓。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一日,偽滿洲國改行帝制後,實行地方行政機構改革,成立三江省公署,佳木斯成為三江省公署所在地,與此同時,樺川縣公署再度移駐於此,此地遂成為省、縣的政治中心。佳木斯優越的地理位置,不僅是當時的政治中心地,而且也是經濟中心和水路交通的樞紐。隨著各種機構設施的陸續建置,佳木斯已初具建市規模。康德四年(1937年)九月於三江省公署內設定佳木斯市制籌備處,同年十二月一日治外法權撤銷後,正式建置佳木斯市。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東北光復。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佈新省區方案改東北為九省,將偽三江。東安兩省合併為合江省,佳木斯市為合江省省會所在地。全國解放後,恢復東三省,佳木斯市隸屬於黑龍江省,為縣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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