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制參是什麼官職?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7-01

大制參是什麼官職?蕭未言 2016-10-16

大制參又稱參知政事,中國古官職名,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唐制以中書令、侍中、尚書僕射之外他官任宰相職,給以“參知政事”等名義。宋代以參知政事為副宰相。簡稱“參政”。

參知政事協助宰相處理中樞事務有兩種方式:一是幾位參知政事並無具體分工,通盤協助宰相處理各方面政務;一是幾位參知政事有了具體分工,各負責某一方面政務。前者稱為“通治省事”,後者稱為“分治省事”,以前者方式居多。慶曆四年(1044)八月,仁宗聽從參知政事范仲淹的建議,“命參知政事賈昌朝領天下農田,范仲淹領刑法,事有利害,其悉條上。”(《長編》卷151)這是最初的“分治省事”,然僅僅是對朝廷關心的個別政務做重點劃分,並不是對所有的政務做一一劃分。南宋時有過一次較全面的“分治省事”,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5“參政分治省事”條載。

元豐官制,尚書左右丞分治六曹。後以為皆執政官,乃令通省治事。紹興四年,張魏公再入省府,上諭魏公曰:“朕於三四大臣,皆當分委。張浚可專治軍旅,胡松年可專治戰艦,如財用亦須委一大臣。”後魏公相,不果行。七年,魏公獨相。三月,詔尚書省常程事權令參知政事分治。於是,張全真治吏、禮、兵房,陳去非治戶、刑、工房。九月,魏公免,復詔三省事令參知政事權輪日當筆,更不分治常程事。埈除相如故。自是,參知政事復通治省事矣。

大制參是什麼官職?彼岸往生123 2016-10-01

祝允哲(1069—1142),字明卿,江山人。父臣,進士出身,宋哲宗時任戶部侍郎、兵部尚書,以率軍防禦西夏有功,贈少師上柱國,封宣國公。允哲元符三年(1100)進士,靖康元年(1126)任武翊衛

大制參,

督理江廣糧餉,提督荊襄軍務。南宋建炎元年(1127),受韓世忠命屯兵西寧,曾與岳飛並肩抗金。紹興十一年(1141),上《乞保良將疏》,願以全家70餘口保被秦檜等陷害入獄的岳飛父子,並請斬誤國奸臣。貶為潮州推宮,途經富陽縣時,聞岳飛父子遇害,昏厥於地,不數日悲憤辭世,葬富陽縣白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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