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院金都御史
- 2022-09-07
展開全部
這麼說吧,
明代設左、右都御史各一人,為都察院長官,正二品。負責監察、糾劾事務,兼管審理重大案件和考核官吏。
清代改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為都察院主官,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都專作總督、巡撫的加銜。左都御史滿、漢各一人。開始時滿員級別設為一品,漢員級別為二品,順治十六年(1659年),將滿漢兩員均設為二品。康熙六年(1667年)升滿員為一品,到康熙九年(1670年)又改為二品。到雍正八年(1730年)將滿漢御史俱升從一品。
明五軍都督府分中、左、右、前、後五軍僉事,統轄全國各衛所。左右都督正一品,同知從一品,僉事正二品,位高責重。後各衛僅存虛名,都督亦成虛銜。
所以,左都督相當於國防部長或總參謀長級別;右御史相當副總檢察長,或最高法院副院長。
左都督比右御史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