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94年,實行“初稅畝”,按畝收稅的國家是什麼國家?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3-01-26

公元前594年,實行“初稅畝”,按畝收稅的國家是什麼國家?殲30出擊22014-08-12

初稅畝,春秋時期,魯國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

天粒畫席述書事徑入

實行的按畝徵稅的田賦制度。它是承認私有土地合法化的開始。 春

360問答

秋時期,由於牛耕

和鐵農具的普及和應用,農

業生產力提高,大量的荒地被

開墾後,隱瞞在私人手中,成為私

有財產;同時貴族之間透過轉讓、互相劫

奪、賞賜等途徑轉化

值煙積械紹曾盾

的私有土地也急劇

增加。實行“初稅畝”田賦制

度之前,魯國實行按井田徵收田賦的制度,私田不向國家納稅,因此國家財政收入

找餘

佔全部農業產量的比重不斷下降。魯國實行初稅畝

,即履畝而稅,按田畝徵稅,不

分公田、私田,凡佔有土地者

類夫內全化世偉範列

均按土地面積納稅,稅率為產量的

座濃

10%。初稅畝的實行增加了

草廣永試那黃課程

財政收入,適應和促進了新生的封建土地佔有關係。 初稅畝”制度的具體內容 “初稅畝”從字面

意義上解釋,就是:初,為開

始的意思;稅畝就是按土地畝數對土地徵稅,

記船及

具體方法是:“公田之法,

七攻楊龍使屋即喜

十足其一;今又履其餘畝,復十取一。”對公田徵收

語武茶興能黑轉更

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為稅賦,對公田之外的份田、私田同樣根據其實際畝數,收取收成的十分之一作為賦稅

。這種按耕地的實際畝數收取實

物賦稅的做法與“桓管改革”中的“均田分力”、“相地衰徵”有很大的相似之

唱語

處,但也有一定的區別。“桓

殺液檢火感坐

管改革”後的“均田

分力”與“相地衰

徵”政策仍是建立在土地國有的基礎之上的,而魯國初稅畝的實施等於承認了土地的私有。桓管改革後的農

業稅收徵收的前提是農戶租用

了屬於國家的土地,稅收還帶有“地租”的

毫長展雞

性質;而初稅畝則是在認可了土地私有的前提下,憑藉國家政

京息希邊企量

治權力向土地所有者徵收的稅賦。也就是說,初稅畝更接近於現代的稅收。所

液免斯硫至

以大多數研究者傾向於把魯國的初稅畝作為我國農業稅徵收的起點。 《穀梁傳》對初稅畝評價說:“初稅

畝。初者始也。古者什一

,藉而不稅。初稅畝,非正也。古者三百步為裡,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則非吏;公

田稼不善,則非民

。初稅畝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畝十取一也,以公之與民為已悉矣。古者公田為

居,井灶蔥韭盡取焉。”這是對

初稅畝的一種否定態度,認為初稅畝的實施是違背古法的“非正”行為。但不管

這麼說,初稅畝的實

施對魯國經濟實力的及國力的增強起到了一定

的作用。之後,魯國還

先後推出過“作丘甲”、“用田賦”等稅收政策,各諸侯

國爭相效仿。 “初稅畝

”的意義與影響 “初稅畝”從

律法的角度肯定了

土地的私有制,使我

器代

國曆史從奴隸社會向封建

實不投期素勝

社會的發展邁出了關

鍵的一步。初稅畝的實施使

生產關係發生了變革,使其更加適應生產力的發展,是歷史進步的具體表現。不僅如此,初稅畝制度削弱了各采邑的實力,使

諸侯國的地位更加穩固,為今後

建立中央集權制的統一國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初稅畝是土地私有制前提下平等賦稅制度的最初形式,是符合經濟發展的一般

規律的。它在激發勞動者

生產積極性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是當時的社會條件下比較科學的選擇。初稅畝的實施也

止志整高勞且蒸鋼

使社會分配方式發生了顯著改變,按實際田畝產量十分之一納稅的具體方式,使勞動者切實體會到了努力帶來的收益,從而促使勞動者不斷提高勞動效率。 初稅畝的改革之所以能夠成功,是因為這一制度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和方向,是在先進生產力要求下,對生產關係的一次合理調整,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勞動者的利益要求,是經濟規律作用的結果。 初稅畝制度實施給了奴隸制致命的一擊,為奴隸制的徹底崩潰敲響了喪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