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羈押的區別
- 2022-12-02
法律分析:拘留和羈押不一樣的。刑事拘留,不是處罰,而是公安機關採取的一種臨時強制措施。拘留物件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繼續犯罪、逃跑、自殺或串供的人。拘留期限為3日,經公安局長批准可以延長1至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長30日。拘留期間,排除犯罪嫌疑的隨時釋放,查明犯罪證據的,隨時報檢察院申請批准逮捕。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立即釋放。檢察院批准逮捕的,繼續羈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一條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