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順應鹽業體制改革促進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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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08

如何順應鹽業體制改革促進企業發展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6-03-12 回答

?Vぜ?毆?菊?謇?妗!竟丶?省 鹽業體制改革 鹽礦資源 鹽業銷售非鹽經濟 產業重組 目前國家已經確定鹽業體制改革,而具體的改革方案我們並不清楚,但是可以肯定鹽業將會完全市場化。鹽業體制改革是國家的政策,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執行。不能怨天尤人,應該審時度勢,分析有利和不利的因素,並強化有利的因素,規避不利因素和化不利因素為有利因素,順應鹽業體制改革,促進企業發展,堅持抓好鹽業,為國家做出更大貢獻,為人民更好服務,保障廣大鹽業職工的利益。 最近集團公司開展“如何應對鹽業體制改革全員大討論”,圍繞“兩礦是否合併”,“分公司是否改為子公司”,“產業如何重組”,“非鹽經濟搞不搞”等問題進行討論。我強調的是“順應”而不是“應對”鹽業體制改革,在此發表如下不成熟的觀點:一、構建緊密型現代企業 做為鹽業集團公司下屬鹽礦的一名普通員工,我一直覺得輕工鹽業集團公司,是從湖南省輕工業廳脫胎而來的,“政府部門”色彩遠遠大於“公司企業”色彩,集團公司對各子公司的管理,只是沿襲了政府部門的一些管理方式,還不具備一個現代企業的管理水平。況且當初的“湖南省輕工業廳”的重心是“輕工業”,並不是鹽業,更不是鹽業生產;如今的“湖南省輕工鹽業集團公司”重心是轉移到“鹽業”上來,但是鹽業體制改革之前的“湖南省輕工鹽業集團公司”其重心只在“鹽業運銷”,更準確地說是“食鹽運銷”方面。鹽業生產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更沒有得到應有的權益,制約了鹽生產企業的發展強大。當然,這在鹽業體制改革之前,是一個全國性的問題,鹽生產企業與食鹽運銷企業,鹽業管理部門之間利益分配不公,鹽生產企業因為利潤薄,成本高,而盲目擴大產能,惡性競爭,造成資源能源的巨大浪費,恐怕這是催生鹽業體制改革的催化劑。 集團公司對鹽生產企業,簡而言之主要管了兩件事:領導的“帽子”和計劃鹽的“單子”。鹽業體制改革了,“單子”沒有了,“帽子”實際也由生產和市場決定,集團公司如果不打造緊密型企業,所謂管理可能也只是象徵性的了。集團公司應該注重對兩礦的資本管理、資源管理和戰略管理。 在市場化條件下如果集團公司不強化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加強執行作用,下屬的公司就會繼續各自為政,內耗無法控制,集團總體利益受損,特別是兩礦肯定會出現互相傾軋惡性競爭的局面,其實當下已經存在互相擠對的現象。正因為如此,有的人才提出了“兩礦合併”的命題。我認為兩礦合併的可能性是不大,因為兩礦的差別過大,諸如:資源、能源、區位、裝置、工藝、產能、人員等等,湘澧鹽礦無一優勢,湘衡鹽礦是不可能接受與湘澧鹽礦合併的。而湘澧鹽礦會因為抱著合併的幻想不思進取,所以,我認討論合併問題沒有什麼現實意義。當然,只要能夠提高集團公司的總體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集團公司的領導下對某些資源進行整合和共享,是非常合理的易於接受和推行。 我以為當下最重要的是:1。鹽業集團公司應該把重點轉移到鹽業生產上來。不論鹽業如何改革,人民生活和化工生產還是要用鹽的,鹽業這個老本行無論如何也是我們的優勢,非鹽產業永遠都不可能是鹽業集團的主業,即使非鹽產業發展壯大了,它也會脫離鹽業。其次,大家都知道,鹽業運銷如果不是吃國家的政策飯,是不大可能賺錢的,前兩年新聞媒體曝光的所謂“黑幕”,其實對鹽業運銷過程中產生的成本幾乎沒有計算,簡單地用出廠價和零售價來計算利潤。鹽業市場放開後,運輸成本巨大、管理水平落後、人員負擔沉重的運銷企業效率將會非常低,流通行業不可能成為集團公司的經濟支柱。所以集團公司的重點應該轉移到鹽生產單位來,向生產單位注入資金,儘可能衡陽、澧縣甚至公安、松滋等地佔有礦產資源,更新裝置,改進工藝,降低生產成本。以資源這種“硬通資產”作為我們發展的後盾,以質優價廉的產品去佔有市場,求得我省鹽業的生存和發展。 現在銷售不暢,有一種論調所謂“以銷定產”,如果消極地以銷售形勢來組織生產,生產過程中的穩定性和經濟性將無法保證。生產是創造價值的過程,銷售是實現價值的過程,都是經濟活動的兩個環節。能夠穩定均衡實行低耗高效的生產,是生產對銷售環境提出的基本要求。適銷對路質優價廉是銷售對生產的要求,使生產和銷售兩個環節互相促進,實現企業的不斷髮展才是關鍵。但是就目前的集團公司而言,應該是以發展生產為主,增強產品的競爭力為主,以此佔領市場,促進銷售。 2。組建新型的銷售公司,打破行政區劃限制,根據銷售實際需要和精簡高效的原則,劃分銷售區域並設立分公司。目前兩礦的非計劃鹽都是由兩礦自行銷售的,前面說過有兩礦相互擠對的現象,真是“鷸蚌相爭,漁翁得利”。而原來的鹽業公司僅僅是銷售省內的食用鹽,運銷能力浪費,效率不高。鹽業市場放開後,銷售公司可以對兩礦鹽產品進行統一銷售,既避免惡性競爭,又提高銷售工作效率,還解決了鹽業運銷企業經濟效益不高的問題,充分發揮鹽生產企業和運銷企業各自的優勢,提高集團公司的整體效益。 按這個思路,全集團公司各單位的功能都可以進行重新的調配和整合。極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最大限度地保證經濟效益。也只有這樣,把湖南省輕工鹽業集團打造成一個真正的現代企業。二、“兩礦”並重掌握資源 所有的國際爭端與戰爭,無不與資源有關,將來企業競爭的重要因素,必定也是資源。特別是鹽行業,經濟技術門檻低,失去了專營保護,如果不緊抓礦產資源,將會失立足之地。前面已經討論,湖南省輕工鹽業集團的重心應該轉移到鹽業生產上來,也就轉移到湘衡鹽礦和湘澧鹽礦的生產上來。不論鹽業體制如何改革,鹽業永遠都是一種資源型的企業,我們不可能說只要衡陽的鹽礦資源而放棄澧縣的鹽礦資源吧?放棄資源對集團公司來說就是極大地決策失誤。 從資源角度講,我建議集團公司投入“鹽井-申津渡-東港”盆地的找礦與探礦,將來在湖北境內採礦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早日獲取湖北松滋境內的採礦權,新的採區規劃佈局與開採設計就會更合理更科學,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湘澧鹽礦的採礦成本。據最新內部訊息,松滋境內鹽礦含鹽系中的鉀鹽可能在1。4%以上,遠遠高於工業品位0。5%,公安埠河鎮已經開始籌建鉀鹽礦。如果我們在松滋境內獲得的鹽礦資源中含有工業價值的鉀,鹽業局面那將是顛覆性的突破。以一個鹽礦礦山技術人員的眼光來看,集團公司應該支援湘澧鹽礦向湖北突圍,湘澧鹽礦向南“一邊倒”式地發展和銷售,都是不經濟的。湘澧鹽礦做為湖南鹽業的北面屏障,能夠保證省內及南方的市場少受侵擾。集團公司應該支援湘澧鹽礦做強,以攻為守,奪取長江中游的市場。儘管湖北鹽礦多,產量大,但是他們都擠在雲夢應城地區,資源、能源、市場都十分緊張,況且這些鹽礦分屬不同的集團,鹽礦多產量大實質是個劣勢。湘鹽如果做成一個強有力的企業集團,鄂鹽不足懼。 在延長產業鏈方面,要繼續做好文章。應該重新與天盛化工探討合作,解放思想,不論合作形式,只要有利於雙方發展,有利於國家和地方,就應該大膽嘗試。天盛擴大規模,用滷水制鹼有利於節能減排,是有益於國家的;因為國家提高制鹼行業產能門檻,擴大規模也是天盛發展的自身要求;天盛擴大規模後,湘澧鹽礦的能源、銷售、運輸等問題都會極大緩解。此外,調查市場需求,研發新的鹽產品。以研發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場需求量大的鹽產品和衍生產品。 作為要做大做強的湖南省輕工鹽業集團,至少要鞏固兩礦的發展。如果只存在某一家礦山,“集團公司”其實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了。前面討論過,兩礦合併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在將來更緊密的集團公司中,兩礦在技術、資訊、管理、裝置等方面,儘可能做到資源共享。特別是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方面,應該加強共享和交流,促進兩礦的共同發展,使湖南鹽業在全國立於不敗之地。三、非鹽經濟如何發展 非鹽經濟搞不搞?這不是一個問題,必須搞!因為鹽業市場放開後,為了提高效率,搞鹽業要不了那麼多人,不搞非鹽經濟,不去摸索就沒有出路。再說,集團公司把一些“雞蛋”都放在另外的一隻或者幾隻“籃子”裡,也是規避投資風險的策略。 如何發展非鹽經濟,才是真正的問題。我以為,目前集團公司做得比較好的幾塊,要鞏固和繼續發展,做的不好的如銷售酒類產品、生產化妝品之類等要大膽地放棄。所謂非鹽經濟還是要圍繞鹽業,甚至攀緣鹽業做文章,發揮我們的相對優勢。在開發非鹽產品時,因為不是我們熟悉的領域,要善於利用“外腦”,與科研機構、專利權人密切合作。做別人沒有的產品,做雖然別人有而我們做的更好的產品,做市場需求量大的產品。 要搞非鹽經濟又必須明確非鹽經濟不是我們的主業,不能以它為主導,至少是目前不能以非鹽經濟為主導。因為客觀地看,在別的領域我們都還沒有經驗,只在鹽業領域有一些相對優勢。如果棄用自己的優勢,而在不明確的領域投入大量的資金與人力去摸索,勝算的機率太低,剛剛體制改革後的鹽業,還不是“身強力壯”的時候,是輸不起的。集中“優勢兵力”,抓好鹽業主業,在非鹽領域鞏固已有成果,放棄“陪本賺吆喝”的買賣,旨在“步步為營”,在其他方面小心探索,“伺機突圍”闖出一片新天地。結束語 面對鹽業體制改革,消極和抵制都是適得其反的。之所以要改革,說明以前的體制是不健康的,是不適應當前政治經濟環境的,特別是利益分配格局是極不合理的,不利於鹽業的發展。鹽業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應該是更有利鹽業的健康發展的,所以我們應該審時度勢,順應變革,使湖南鹽業更健康地發展。

如何順應鹽業體制改革促進企業發展 瑤瑤媽 1級 2016-03-13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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