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導的條件是什麼?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詩詞
  • 2022-12-15

可導的條件是什麼?帳號已登出 2022-11-19

1、證明函式在整個區間內連續。(初等函式在定義域內是連續的)

2、先用求導法則求導,確保導函式在整個區間內有意義。

3、端點和分段點用定義求導。

4、分段點要證明左右導數均存在且相等。

如果y在x=x0處左右導數分別存在且相等,則稱y在x=x[0]處可導。如果一個函式在x0處可導,那麼它一定在x0處是連續函式。

擴充套件資料:

如果一個函式的定義域為全體實數,函式在定義域中一點可導需要一定的條件:函式在該點的左右導數存在且相等,不能證明這點導數存在。只有左右導數存在且相等,並且在該點連續,才能證明該點可導。

可導的函式一定連續;連續的函式不一定可導,不連續的函式一定不可導。

函式與不等式和方程存在聯絡(初等函式)。令函式值等於零,從幾何角度看,對應的自變數的值就是影象與X軸的交點的橫座標。

從代數角度看,對應的自變數是方程的解。另外,把函式的表示式(無表示式的函式除外)中的“=”換成“<”或“>”,再把“Y”換成其它代數式,函式就變成了不等式,可以求自變數的範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可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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