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文化
  • 2021-09-29

如何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3-08-25 回答

我舉個例子說明一下:

假設甲公司2007年度按企業會計準則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為10 000 000元,所得稅率為33%,未來稅率預計不會發生調整。

1、當年按稅法核定的全年計稅工資1 800 000元,甲公司全年實發工資為2 000 000元。相關提取的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稅法准予全額稅前扣除。

2、企業擁有固定資產原值500 000 000元,會計處理採用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當年折舊額64 000 000元,累計折舊額244 000 000元,無減值準備;稅務處理採用平均年限法,當年折舊額50 000 000元,累計稅前扣除折舊額150 000 000元,預計使用年限及預計淨殘值與會計處理不存在差異。

3、企業當年購入準備近期出售的某上市公司股票,購置成本2 000 000元,年末市價2 600 000元。當年未發生派發紅利等事項。

4、年初遞延所得稅資產賬面餘額26 400 000元,年初遞延所得稅負債賬面餘額0元。

除上述事項之外,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另,該企業預計未來很可能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於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1、按照當期根據稅法規定計算的應交所得稅,確認所得稅費用。

會計利潤:10 000 000元

加:工資費用納稅調增額:200 000元(2 000 000 – 1 800 000)

加:折舊費用納稅調增額:14 000 000元(64 000 000 – 50 000 000)

減:交易性金融資產納稅調減額:600 000元(2 600 000 – 2 000 000)

應納稅所得額:23 600 000元

應交所得稅:7 788 000元(23 600 000 * 33%)

借:所得稅費用 7 788 000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7 788 000元

該分錄可理解為:根據稅法規定計算的當年應交所得稅,屬當期費用,應當記入當期“所得稅費用”科目。

2、按照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確認暫時性差異及其遞延所得稅。

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 500 000 000 – 244 000 000 = 256 000 000元

固定資產計稅基礎 = 500 000 000 – 150 000 000 = 350 000 000元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350 000 000 – 256 000 000 = 94 000 000元

(該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表明,企業未來在使用、處置該固定資產時,根據稅法的規定,需調減應納稅所得額94 000 000元)

遞延所得稅資產 = 94 000 000 * 33% = 31 020 000元

(由於該固定資產在未來使用、處置時需依稅法規定調減應納稅所得額,即意味著企業未來可少交所得稅31 020 000元,由此形成當期期末企業的一項資產)

當期應增計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 31 020 000 – 26 400 000 = 4 620 000元

(由於企業當期期初已存在遞延所得稅資產26 400 000元,因此,只需在此基礎上補計至31 020 000元即可)

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價值 = 2 600 000元

交易性金融資產計稅基礎 = 2 000 000元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2 600 000 – 2 000 000 = 600 000元

(該應納稅在使性差異表明,企業未來在出售該金融性交易資產時,根據稅法的規定,需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00 000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 = 600 000 * 33% = 198 000元

(由於該交易性金融資產在未來出售時需依稅法規定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即意味著企業未來應多交所得稅198 000元,由此形成當期期末企業的一項負債)

當期應增計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 198 000 – 0 = 198 000元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4 620 000元

貸:所得稅費用 4 422 000元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198 000元

該分錄可理解為:上述增計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屬於當期所得稅費用的調整,應記入當期“所得稅費用”科目。

至於工資費用的納稅調整問題,由於該差異屬於原永久性差異,不影響未來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因此,不形成暫時性差異。從暫時性差異計算公式來看,由於相關工資已發放,則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部分)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均為零,不存在暫時性差異。

在本例中,當期所得稅費用最終確認了3 366 000元(7 788 000 – 4 422 000),除以當期稅率33%得10 200 000元,正好等於會計利潤10 000 000元與屬於原永久性差異的工資費用納稅調增額200 000元的之和。(

如何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3-08-25 回答

企業應當將當期和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所得稅確認為負債,將已支付的所得稅超過應支付的部分確認為資產。存在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資產。

除下列交易中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以外,企業應當確認所有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一)商譽的初始確認。

(二)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交易中產生的資產或負債的初始確認:

1.該項交易不是企業合併;

2.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

企業對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投資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應當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但是,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除外:

(一)投資企業能夠控制暫時性差異轉回的時間;

(二)該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不會轉回。

企業應當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由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但是,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交易中因資產或負債的初始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不予確認:

(一)該項交易不是企業合併;

(二)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

資產負債表日,有確鑿證據表明未來期間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當確認以前期間未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企業對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投資相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一)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轉回;

(二)未來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對於能夠結轉以後年度的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應當以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的未來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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