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在宰相制度上的重大改革及實質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舞蹈
  • 2022-06-06

唐朝在宰相制度上的重大改革及實質2010.07.06 00:00 回答

唐朝沿用隋朝制訂的三省六部制,主要機構有三省、六部、一臺、五監、九寺。三省即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尚書省下設立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此外中央還有殿中省和秘書省,只是這兩省職能不大。尚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長官為尚書令。中書省是皇帝頒佈大政文書的機構,長官為中書令,副手為中書侍郎,下有中書舍人六人,此外右散騎常侍、右諫議大夫等諫官。門下省則是稽核大政文書之機構。由於尚書權力太大,因此後來設立左右僕射(射讀作yè)代行大權。左右僕射就是宰相。後來,此二職要加同中書門下的頭銜才是宰相。但中書令和門下侍中的名位很高,也不常設。於是,給其他管理加上參預朝政、參議朝政、參議得失、同中書門下三品等頭銜就為宰相。宰相平時在政事堂討論朝政,政事堂會議成為協助皇帝統治的最高決策機構。

六部分管各種具體行政事務,下各設四司。六部有高低之分,吏、兵二部為前行,戶、刑二部為中行,禮、工二部為後行。其中吏部主管全國文官升遷,下設吏部、司封、司勳、考功四司;戶部掌管全國土地、民眾、財賦,下設戶部、度支、金部、倉部四司;禮部掌管祭祀,下設禮部、祠部、膳部等四司;兵部負責武人選舉、地圖、車馬、兵械等事務,下設兵部、職方、駕部、庫都四司。刑部主管律令刑事,下設刑部、都官、比部、司門四司;工部負責山澤、紙筆、屯田、工匠等事務,下設工部、屯田、虞都、水部四司。三省六部制在中國政治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一臺就是御史臺,其負責監察中央和地方管理,參與大獄的審訊。其長官為御史大夫,副長官是御史中丞。五監為國子監(掌文教);少府監(掌皇家工業生產);將作監(掌國家工程);軍器監(兵器製造);都水監(掌水利建設)。九寺有太常寺(掌禮儀祭祀);光祿寺(掌皇室食物);衛尉寺(掌兵器和儀仗);宗正寺(掌皇室族譜);太僕寺(掌皇帝車馬);大理寺(掌刑法);鴻臚寺(掌邦交典禮);司農寺(掌國家倉儲);太府寺(掌國家財政)。此外,唐朝還有三師(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等榮譽職務。此外,唐朝在其前期還設立過如節度使、鹽鐵轉運使、樞密使等臨時職務,後來則成為定職。

實質是維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

唐朝在宰相制度上的重大改革及實質2010.07.06 00:00 回答

唐朝實行三省六部制度,三省分別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三省長官都是宰相,三省相互制約與監督,實質是為了維護皇權,削弱相權。

唐朝在宰相制度上的重大改革及實質2010.07.06 00:00 回答

唐朝的官制是在隋朝基礎上進一步得到完備和健全的。從名義上說,三省長官同為宰相,但因唐太宗在即位前曾任過尚書令,所以無人敢再擔任此官,遂以其副職

左、右僕射為尚書省長官

,與

中書令、侍中併為宰相。

加強皇權,削弱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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