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文 並提 解釋一下 (以及異同點)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5-25

互文 並提 解釋一下 (以及異同點)無處不露 2011-06-04

並提:為了使句子緊湊,文辭簡練,古人又常用並提法以行文。所謂“並提”一般是把兩件相關的事並列在一個句子中來表達。“夫鍾、蠡無一罪,身死亡”。(《史記。韓信廬綰列傳》)這句話的意思是:“夫鍾無一罪,身死;夫蠡無一罪,身亡。(出走,逃亡)”。如果我們把這裡的“死亡”當作一個詞來理解就錯了。因為按之史實,自殺而死的是大夫鍾,亡命逃亡的是范蠡。瞭解並提式的句子一般應著重從文意方面分析句子的搭配關係。如“自非亭午夜分,不見曦月。”(《三峽》)“亭午”“夜分”是兩個不併存的時間,“ 曦”“ 月”是兩種不同的自然現象,合起來是講不通的。這裡用的是並提修辭法,應理解為:“自非亭午不見曦”;“自非夜分不見月。”《後漢書。華佗傳》“耳目聰明”,它是由“耳聰”“目明”兩個主謂結構組成的。

互文,也叫互辭,是古詩文中常採用的一種修辭方法。

在古文中,把屬於一個句子(或短語)的意思,分寫到兩個句子(或短語)裡,解釋時要把上下句的意思互相補足,就是互文。

古語對它的解釋是:“參互成文,含而見文。”具體地說,它是這樣一種形式:上下兩句或一句話中的兩個部分,看似各說兩件事,實則是互相呼應,互相闡發,互相補充,說的是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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