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三省六部中三省的職能各式什麼?這一制度有什麼特點?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6-03

唐朝三省六部中三省的職能各式什麼?這一制度有什麼特點?匿名使用者 20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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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省長官為內史令,副長官為內史侍郎,主要職官有中書舍人。中書省主要負責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詔敕,起草之責主要由中書舍人負擔。 門下省長官為納言,副長官為黃門侍郎,主要職官有給事中。門下省主要負責糾核朝臣奏章,複審中書詔敕,如認為不當,可以封還和加以駁正,稱“封駁”。駁正之權主要由給事中掌握。中書、門下二省都設在宮內,所以又有諫諍之責,設左右諫議大夫、左右補闕、左右拾遺,分屬二省(左屬門下、右屬中書),以匡正皇帝的過失。 尚書省尚書省設在宮外,長官為尚書令,實際不任命,由副長官左、右僕射代行職權。僕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員外郎,負責都省職事,總領六部。各部長官稱尚書,副為侍郎;各司之長為郎中,副為員外郎,分別負責貫徹各種政令。他們對中央擔任具體事務的九寺三監(或五監,見卿監)及地方上的府、州、縣官有領導、監督之權。“中書取旨,門下封駁,尚書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則,從而彼此制約,以掌管國家大政。 第一,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完整嚴密的體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強了中央的統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權力——分為三,三省長官的品級又較低,這就削弱了相權,加強廠皇權。在秦漢,丞相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處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地位。每當皇帝無能,丞相就可能專權。三省六部制的設立,三分相權,有利解決皇權與相權的矛盾,加強了皇權;同時擴大了議政人員的名額,收到了集思廣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職責有明確的分工,有利於皇帝的集權與政令的貫徹執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發揮了國家機構的效能。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官制史的重大變革,它標誌著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後,歷朝基本上沿用這種制度。

唐朝三省六部中三省的職能各式什麼?這一制度有什麼特點?匿名使用者 2013-11-15

歷史書上正解(嶽麓版)

1職責:①中書省 起草詔令 ②門下省 封駁審議 ③尚書省 負責執行

2作用 ① 既相互牽制又互為補充,分工明確,提高了辦事效率

② 相權被分割,有利於加強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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