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與明朝三大司法機構的各自職責,與相互間的關係是什麼?
- 2022-06-08
唐朝三大司法機構大理寺、刑部、御史臺的各自職責是什麼?相互間的關係是什麼?
明朝三大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的各自職責是什麼?相互間的關係是什麼?
(最好不要用文言文,謝謝,謝謝)
唐:
大理寺:以卿、少卿為正副長官,職掌中央司法審判權,審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師徒刑以上犯罪案件,對刑部移送的地方死刑和疑難案件有重審權;
刑部:中央司法行政及複核機關;
御史臺:中央監察機構,有權監督大理寺、刑部的審判工作,同時參與疑難案件的審判,並受理行政案件。
明:
大理寺:負責案件複核;
刑部:負責案件審理;
都察院:負責糾舉彈劾全國上下官吏的違法犯罪,並且參與疑難案件的審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