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與明朝三大司法機構的各自職責,與相互間的關係是什麼?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6-08

唐朝三大司法機構大理寺、刑部、御史臺的各自職責是什麼?相互間的關係是什麼?

明朝三大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的各自職責是什麼?相互間的關係是什麼?

(最好不要用文言文,謝謝,謝謝)

唐朝與明朝三大司法機構的各自職責,與相互間的關係是什麼?sadgone 推薦於2017-09-02

唐:

大理寺:以卿、少卿為正副長官,職掌中央司法審判權,審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師徒刑以上犯罪案件,對刑部移送的地方死刑和疑難案件有重審權;

刑部:中央司法行政及複核機關;

御史臺:中央監察機構,有權監督大理寺、刑部的審判工作,同時參與疑難案件的審判,並受理行政案件。

明:

大理寺:負責案件複核;

刑部:負責案件審理;

都察院:負責糾舉彈劾全國上下官吏的違法犯罪,並且參與疑難案件的審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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