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的史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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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21

王文的史籍記載風紀社00159 2016-05-13

《明史》——列傳第五十六

王文,字千之,初名強,束鹿人。永樂十九年進士。授監察御史。持廉奉法,為都御史顧佐所稱。宣德末,奉命治彰德妖賊張普祥獄。還奏稱旨,賜今名。

英宗即位,遷陝西按察使。遭父憂,命奔喪,起視事。正統三年正月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五年召為大理寺卿。明年與刑部侍郎何文淵錄在京刑獄,尋遷右都御史。九年出視延綏、寧夏邊務。劾治定邊營失律都督僉事王禎、都督同知黃真等罪,邊徼為肅。明年代陳鎰鎮守陝西,平涼、臨洮、鞏昌飢,奏免其租。尋進左都御史。在陝五年,鎮靜不擾。

景泰改元,召掌院事。文為人深刻有城府,面目嚴冷,與陳鎰同官,一揖外未嘗接談。諸御史畏之若神,廷臣無敢幹以私者,然中實柔媚。初,按大理少卿薛瑄獄,希王振指,欲坐瑄死。至是治中官金英縱家奴不法事,但抵奴罪。給事中林聰等劾文、鎰畏勢長奸,下詔獄。二人俱伏,乃宥之。二年六月,學士江淵上言法司斷獄多枉。文及刑部尚書俞士悅求罷。且言淵嘗私以事,不聽,故見誣。帝兩置之。

三年春,加太子太保。時陳鎰鎮陝西,將還,文當代。諸御史交章留之,乃改命侍郎耿九疇。南京地震,江、淮北大水,命巡視。偕南九卿議上軍民便宜九事。又言徐、淮間飢甚,而南京儲蓄有餘,請盡發徐、淮倉粟振貸,而以應輸南京者輸徐、淮,補其缺。皆報可。

是時,陳循最任,好剛自用。高谷與循不相能,以文強悍,思引與共政以敵之,乃疏請增閣員。循舉其鄉人蕭維禎,谷遂舉文。而文得中官王誠助,於是詔用文。尋自江、淮還朝,改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直文淵閣。二品大臣入閣自文始。尋遭母喪,奪哀如前。文雖為谷所引,而谷遲重,循性明決,文反與循合而不附谷。其後以子倫故,欲傾考官,又用谷言而罷。由是兩人卒不相得。

五年三月,江、淮大水,覆命巡視。先是蘇、松、常、鎮四府糧四石折白銀一兩,民以為便。後戶部復徵米,令輸徐、淮,凡一百十餘萬石。率三石而致一石,有破家者。文用便宜停之。又發廩振饑民三百六十餘萬。時年飢多盜,文捕長洲盜許道師等二百人。欲張其功,坐以謀逆。大理卿薛瑄辨其誣。給事中王鎮乞會廷臣勘實,得為盜者十六人置之法,而餘得釋。還進少保,兼東閣大學士。再進謹身殿大學士,仍兼東閣。

初,英宗之還也,廷臣議奉迎禮。文時為都御史,厲聲曰:“公等謂上皇果還耶?也先不索土地、金帛而遽送駕來耶?”眾素畏文,皆愕然不決而罷。及易儲議起,文率先承命。景帝不豫,群臣欲乞還沂王東宮。文曰:“安知上意誰屬?”乃疏請早選元良。以是中外喧傳文與中官王誠等謀召取襄世子。

英宗復位,即日與于謙執於班內。言官劾文與謙等謀立外籓,命鞫於廷。文力辯曰:“召親王須用金牌信符,遣人必有馬牌,內府兵部可驗也。”辭氣激壯。逮車駕主事沈敬按問,無跡。廷臣遂坐謙、文召敬謀未定,與謙同斬於市,諸子悉戍邊。敬亦坐知謀反故縱,減死,戍鐵嶺。文之死,人皆知其誣。以素刻忮,且迎駕、復儲之議不愜輿論,故冤死而民不思。成化初,赦其子還,尋復官,贈太保,諡毅愍。

倫,改名宗彝。成化初進士。歷戶部郎中,出理遼東餉。中官汪直東征,言宗彝督餉勞,擢太僕少卿。弘治中,累官南京禮部尚書。卒,諡安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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