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嚴重家暴,無小孩,女人起訴離婚,,會判離嗎
- 2023-01-10
蒐集男方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協議離婚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主張無過錯損害賠償,如果證據確鑿,法院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四十三條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第四十四條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 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是根據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破裂的。
2。 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雙方分居滿兩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惡習屢教不改等。
3。 也就是說如果有證據證明存在家暴,一般會判離婚。
4。 司法實踐中,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第一次起訴法院很可能不會判決離婚,給對方一個冷靜期,判決生效6個月後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比較大了。
5。 涉及法律法規:《婚姻法》
家暴要有證據 比如驗傷病歷
如果有證據證明存在家暴,一般會判離婚。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雙方分居滿兩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惡習屢教不改等。司法實踐中,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第一次起訴法院很可能不會判決離婚,給對方一個冷靜期,判決生效6個月後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比較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