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仲永寓?於?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詩詞
  • 2022-04-08

傷仲永寓?於?司尼亞威斯基 2009-02-20

一、全文瀏覽

傷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楊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二、題目意義

傷,是“憐惜”的意思。傷仲永,即憐惜方仲永這個幼時天資聰穎的神童由於沒有學習,以致成年後竟成為默默無聞的庸人。

不過從歷史宏觀的觀點來看,只能說方仲永他爸太蠢,莫扎特的父親也帶他兒子從小巡迴演出,可你瞧瞧人家。

《傷仲永》選自《臨川先生文集》

三、原文及註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貫、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這是虛歲,他其實四歲),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儀禮·喪服》鄭玄注:“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五歲的孩子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讚揚之餘,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為意,傳一鄉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一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隻給某個秀才看。)觀之。自是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省略句。省略了“使”的賓語,應為“不使之學”,“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只有兩年(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曆三年(1043)故稱 “先人”。),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省略句。省略了“令”的賓語,應為“令其作詩”,“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終於成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後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人的天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經過後天的不斷的學習。)

四、譯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為業。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認識筆、墨、紙、硯,(有一天)忽然放聲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仲永)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做客,有的人還花錢求仲永題詩。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王安石)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裡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已經)才能完全消失,成為普通人了。”

王先生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五、作者介紹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生於臨江軍(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號半山。父王益,進士出身,長期在今江西、廣東諸州縣任職,卒於江寧府(治今江蘇南京)通判任上,全家舉遷後久居不去,江寧成為第二故鄉。幼隨其父遍歷各地,見多識廣,深諳民情。慶曆二年(1042)舉進士,出任濰南東路(治今江蘇揚州)判官。慶曆七年(1047),調任鄞縣(今浙江寧波東南)知縣,遍訪東西14鄉,部署水利興修,創導貸谷與民(為“青苗法”之發端),政績有聲,且對理財必須“資之天地”(即靠發展生產)有獨特的見解。皇佑三年(1051)再調任舒州(今安徽懷寧)通判。時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聞其文辭政事有聲,交表推薦,均以“家貧口眾”不願就翰林館職,其間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堅請離京出任東南地方官吏,“得盡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點江南東路(治饒州,今江西波陽)刑獄,不久入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書》,力言當從培養、使用人才的各個環節著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財、軍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實為後來變法的早期綱領或理論雛形。仁宗贊其文才,拔為知制誥,然對改革不加採納。再上《時政疏》(又名《本朝百年無事札》;一說呈於熙寧元年,神宗時,強烈呼籲及時改革,“有為之日,莫急於今日;過今日臣恐有無所及之憂”。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喪回江寧守制,離職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寧。由江寧知府改任翰林學士,應神宗之召,力主變法。熙寧二年(1069)二月,出任參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條例司,準備變法。呂惠卿亦於同時被任為條例司檢詳文字,成為王安石變法行政副手。是年頒行均輸法、青苗法與農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罷制置三司條例,權歸中書。頒行保甲法與募役法(先在開封府試行)。此後三年內漸次頒行貢舉法、市易法、保馬法、方田均稅法與置將法;免役法在開封府試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國。熙寧七年(1074),因外有文彥博、司馬光,內有三後(仁宗後、英宗後與神宗皇后)激烈反對新法,鄭俠獻《流民圖》危言聳聽,又加新法要員呂惠卿與曾布互爭失和,神宗權罷新法,憤而辭職凡六次,出知江寧府,離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復相,終因與神宗不合,變法進展困難,一年不到,再次辭相,出判江寧府,退居江寧半山園。封爵荊國公。晚年好佛,閒賦以著述《字說》為娛,仍不忘變法。元豐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 “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起用司馬光為宰相,先後罷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諡“文”,故史稱“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臨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義》、《詩義鉤沉》輯本等傳世,餘佚。

六、重點詞句解釋

一、詞解

1。隸:屬於;

2。世隸耕:世代從事農業生產;

3。未嘗:不曾;

4。求:要求

5。異:感到奇怪;

6。借旁近:就近借來;

7。與:給;

8。書:寫;

9。為:寫;

10。以……為意:把……作為詩的內容;

11。觀:看;

12。自是:從此;

13。是:這、此;

14。就:完成;

15。或:有人;

16。賓客:用賓客之禮款待,名詞動用(請客);

17。邑人:同縣的人;

18。乞:求取;

19。利其然:貪圖這樣(一次有利可圖);

20。扳:通“攀”,牽,引;

21。環謁:到處拜訪;

22。使:讓;

23。從:跟從;

24。稱:符合;

25。泯然:消失的樣子。

二、句解

1。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感到十分奇怪,就近借來給仲永。

2。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譯:並且自己在事後寫上了名字,他的詩把奉養父母、和諧的相處作為詩的內容。

3。自是指物為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只要別人指著東西就能寫詩,馬上完成,它的文辭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鄉人感到奇怪,逐漸用賓客之禮款待他父親;有人還用錢來乞討仲永的詩。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譯:父親貪圖這樣,硬拉著仲永到處拜訪同鄉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以前所聽說的相符合。

7。泯然眾人矣!

譯:仲永的特異之處消失淨盡,以成為普通人。

七、人教版教參

一、整體把握

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例項,說明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眾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於“受於人者不至”,強調了後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透過方仲永這一例項說明具有普遍借鑑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本文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對本文語言精當的特點,可以逐詞逐句體察、品味。

本文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的道理,字裡行間流露著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對“受之天”而“受於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並以鮮明的態度表明作者的觀點。

二、問題研究

1。本文為什麼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本文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這樣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圖的。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為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後天教育的重要性。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透露這一點。“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作者為什麼“傷”仲永?因為方仲永天資非凡而“受於人者不至”,最終“泯然眾人”。但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為他畢竟是個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他貪財短視的父親造成的。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一條從敘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隆;另一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現兒子才能到以兒子才能為謀利手段。這樣寫的用意:一是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埋下才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至於仲永長大後才能衰退以至喪失殆盡,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必多說。敘事部分已經蘊含了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不必多說了。

2。“餘聞之也久”這句話在本文敘事中有什麼作用?

本文敘事採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一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後“聞”,依次寫方仲永五歲時才能初露時的情形、十二三歲時才能衰退時的狀況和又過七年後“泯然眾人”的結局,表明方仲永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敘事一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略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旨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方式還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絡,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敘事部分按時間順序把“聞”“見”“聞”三個片斷結為一個整體,其中的過渡句就是“餘聞之也久”這句話。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聞”“久”二字則表明作者長期不在家鄉,僅從傳聞中得知,尚未見到仲永——這最後一點是暗含在全句話中的。如果把這一點意思明說出來,則全句應是“餘聞之也久而未見其人”。這樣,下文再說“見”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見,“餘聞之也久”這句話,是用一明一暗的兩層意思來實現上下文的過渡的。

3。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係?

結尾的議論部分就事說理。作者認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於人者不至”,並引發天賦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結果將更不可設想的感慨。這段話論說事理,步步推進,辨明瞭“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係,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說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資;“受之人”,是指後天教育。作者認為,二者之間,後者更為重要,即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是否成才是至關重要的,這一觀點無疑是正確的。這裡要注意,“受之人”是說人所受到的後天教育,而不是說人自身的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學”而根本無從學習,無從努力),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後者並不在本文的議題之內。但我們卻可以從中受到啟發,對我們認識人的天資與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的關係不無裨益。

練習說明

一 仔細閱讀課文,回答下列問題。

本題引導學生熟悉課文,理清文章脈絡,把握作者觀點。

1。方仲永的變化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觀者。”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具有作詩才能;

第二階段:“……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寫十二三歲時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階段:“又七年……泯然眾人矣。”寫方仲永又過七年後完全變成一個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資過人變得“泯然眾人”,原因是什麼?

從方仲永個人情況來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貪圖小利,目光短淺,而“不使學”。從道理上來說,原因是作者在後面的議論中所認為的那樣,方仲永“卒之為眾人”,是因為“其受於人者不至”,即沒有受到後天正常的教育。

3。最後一段的議論講了什麼道理?

見“課文研討”。

二 熟讀全文,參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頓。

這是一道誦讀訓練題,重在培養學生掌握句中停頓的誦讀能力,但也可以培養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2。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3。餘聞之也/久。

三 翻譯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線的詞的意思。

這些句子中加點的詞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用法特殊的(“奇”“賓客”“利”),一種是文言常用虛詞(“於”)。

1。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奇:對……感到驚奇。賓客:以賓客之禮相待,把……當作賓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利:認為……有利可圖,把……看做有利可圖。

3。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於:比。 於: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為題,在課堂上即席發言,自己確定發言的角度和觀點。

本題意在訓練學生確立觀察角度、從材料中提煉觀點的能力,以及闡述觀點的語言表達能力。要求發言中心明確,層次清楚,語言簡練。限定時間,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組織語言。要啟發學生從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煉觀點,不拘一格。

教學建議

一、讓學生自己利用課文註釋和工具書讀懂課文,並獨立完成作業,以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教師略加點撥,適當答疑。

二、雖然本課沒有要求背誦,但仍要重視誦讀。課文一定要熟讀,最好能背下來。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說理的特點,弄清材料與觀點的關係,理解作者的思想觀點。

四、注意本文詳略得當的寫法,揣摩精當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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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註釋

1。收族:《儀禮·喪服》鄭玄注:“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 “以養父母、收族為意”。“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五歲的孩子能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讚揚之餘,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2。傳一鄉秀才觀之:“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一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隻給某個秀才看。

3。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4。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 (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曆三年(1043),故稱“先人”。

傷仲永寓?於?0哈哈小子0 2009-02-10

傷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譯文:金溪縣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從沒見到過讀書寫字的工具,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就從鄰居那裡借來給他,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寫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奉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為內容,傳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仲永感到奇怪,漸漸以賓客的禮節來款待他的父親,有人用錢財和禮物討取仲永的詩。他的父親貪圖這樣,每天強要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從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裡見到他,十二三歲了。讓作詩,不能與從前的傳聞相稱了。又過了七年,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仲永的特殊之處已經消失淨盡了,成為普通人了。”

王先生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傷仲永寓?於?245725948 2009-02-10

題目意義

傷,是“哀傷,嘆息”的意思。傷仲永,即憐惜方仲永這個幼時天資聰穎的神童由於沒有好好學習,以致長大後竟成為默默無聞的庸人。

文章中心

寫仲永因後天不學終於由神童淪為常人甚至連常人都不如的可悲經歷,申述勸學之旨。

文章的道理

即使有先天的才能,後天不努力學習,再聰明的人也會不行的,“泯然眾人矣”既表達了仲永的現狀,又表達了對仲永的失望。

傷仲永寓?於?師尋桃R2 2009-02-12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種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見過書寫工具,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他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作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寫詩,他能立刻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作客,有人用錢財和禮物求仲永寫詩。他的父親認為那樣有利可圖,每天牽著方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FG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叫他寫詩,已經不能與從前聽說的相稱了。再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又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說:“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樣了。

參考資料:©中學語文教學資源網—語文論壇 —— qJ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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