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三省六部制與伯利克里很時代雅典政治權力的決策方式有何不同...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詩詞
  • 2022-09-27

中國古代三省六部制與伯利克里很時代雅典政治權力的決策方式有何不同...網友7c9c6ef 2010-12-11

伯利克里時代的雅典是真正的古典民主

1.雅典國家的各級官職向一切公民開放,並都以抽籤的方式產生。當然,抽籤也要依據職位輕重而略有區別。執政官這類最高官職尚須各選區按比例提出一定數量的候選人,然後再從候選人中抽籤決定,但候選資格已儘量放寬,無任何財產、等級、資歷的限制。其他各級官職和五百人會議成員則在各選區從合格公民中直接抽籤產生。當時希臘人相信抽籤是天意所歸,賦予它一定的神聖意義,因此也更顯得公平。這種做法為公民提供了在古代條件下最廣泛也最平等的參政機會,公民的政治素質也大為提高。

2.雅典民主政治的主要機構公民大會、五百人會議和民眾法庭握有充分的權力。特別是公民大會,這時成為名副其實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所有公民都是大會成員,都有參加討論發言和投票表決之權,它實行的是直接民主制,即所有公民都直接參加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的公民大會。當此民主政治鼎盛之際,雅典城邦任何公職人員,無論地位多高,皆不能離開公民大會而擅自決定任何政務大事。他們都處於公民大會和五百人會議的經常督察監視之下,若公民大會認為他有失職守,則無論其功勳威信多高,皆依法懲處。

3.在公民大會和公民群眾獲得國家主權的同時,原有的氏族貴族勢力則被剷除殆盡。貴族會議喪失了一切政治權力,只處理與宗教有關的事務。舊日的氏族貴族奴隸主不再成為一支政治力量,貴族特權也煙消雲散。當然這不等於上層奴隸主被趕出政治舞臺,實際上雅典國家仍是奴隸主階級的國家,只不過取消了貴族左右政壇的特權,讓工商業奴隸主得到掌權的機會,並將政權向廣大公民開放而已。

4.為擔任公職和參加城邦政治活動的公民群眾發給工資和補貼。按城邦舊制,公民擔任公職是盡義務,一律不給工資,甚至要由自己負擔有關開銷,這種做法實際上使貧苦公民的參政大受限制。這個傳統,也有伯利克里給予打破。他首先為擔任民眾法庭陪審員的公民發給每日生活補貼,頗得民心;遂加以推廣,使五百人會議成員和包括執政官在內的政府官員在執行公務時皆由國家提供膳費;後來發展到參加公民大會可領取津貼,甚至入場觀看城邦組織的戲劇會演也可得“觀劇津貼”。

“伯利克里時代”的雅典民主政治在古代歷史上確實發展到空前絕後的地步,但其也有著時代與階級的侷限性。

1.雅典民主政治是奴隸主內部的民主,是對奴隸的一種專政形式。

2.即使在雅典自由民內部,這種民主也侷限於一個極為狹小的範圍之內。婦女皆不能參政,外邦人也無任何權利,這就使自由民人口總數一半以上與它無緣。民主政治的領導權仍掌握在奴隸主上層手中,只是這些上層分子不再屬反對平民的貴族而是支援平民利用民主的工商業奴隸主。在體制上,雅典民主政治也留有一個“漏洞”以便於這些上層分子掌握實權,那就是十將軍始終保持選舉制,連選連任,並不給薪俸,這就決定了貧窮公民很難當選將軍。而將軍是掌握兵權的實力人物,伯利克里就是從公元前443年起到前429年連選連任首席將軍而控制了雅典政局,成為事實上的終身政府首腦。

3.在民主與平等的口號之下,實際上掩蓋著不平等和不民主,主要表現在普通平民與富有的中上層奴隸主之間政治經濟上不平等;雅典人與同盟城邦、外邦人之間的不平等;對於奴隸,則更沒有平等可言。雅典人所獲得的任何民主權力,都是建立在對同盟城邦、外邦人、奴隸不平等之上的。其次,這個民主政治的範圍即使在自由民中也是很有限的。所有這些侷限都說明雅典民主政治是古代奴隸主階級實行統治的一種手段。

中國古代三省六部制

是封建帝王為了權力制衡採取的一種權利均分的措施

中國古代三省六部制與伯利克里很時代雅典政治權力的決策方式有何不同...籬笆淺 2010-12-11

三省六部制決策方式中書,門下,皇帝,尚書,六部。

伯利克里時代民主投票,多數服從少數。

中國古代三省六部制與伯利克里很時代雅典政治權力的決策方式有何不同...雲麗娟箐 2010-12-12

三省六部制的最終的決策者是皇帝,其民主性具有侷限性,而伯利克里時期是雅典民主政治是民主政治的成熟期,其公民具有較大的決策權

中國古代三省六部制與伯利克里很時代雅典政治權力的決策方式有何不同...網友b551f53 2010-12-20

三省:從唐朝開始正式設立的中央政權體系,分別為:

尚書省——最高行政機構,負責執行國家的重要政令;

門下省——審議機構,負責稽核政令;

中書省——決策機構,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的詔令。

中書省主要負責與皇帝討論法案的起草,草擬皇帝詔令。門下省負責審查詔令內容,並根據情況退回給中書省。這兩個部門是決策機構,透過審查的法令交由尚書省執行。

尚書省下設有六部,分別為:

吏部 負責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員

戶部 負責財政、國庫

禮部 負責貢舉、祭祀、典禮

兵部 負責軍事

刑部 負責司法、審計事務。具體審判另有大理寺負責。重大案件組織刑部、御史臺、大理寺會審。謂三司審。

工部 負責工程建設

中書省長官在隋朝稱為內史令,唐朝稱為中書令,副職稱中書侍郎。門下省長官在隋朝稱為納言,唐朝改叫侍中,門下侍郎副之。尚書省長官稱為尚書令,尚書僕射副之。但由於唐太宗在即帝位前曾擔任這個職務,因此在唐朝此後的時期,這個官職輕易不授,而以尚書僕射為尚書省長官。唯安史之亂後,郭子儀有大功於唐室,無官以寵之,遂授尚書令。另朱溫篡逆前亦自稱之。 中書省內設中書舍人若干,掌草擬詔命。門下省內設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拾遺等官,掌規諫。尚書省下設左右丞,分管六部。六部的長官都稱為尚書。

三省之中,尚書令、僕射位高,為人臣之極而無實權。實際行使相權的是中書、門下兩省大臣。

三省的歷史演變

秦朝:秦朝在少府下設尚書,主管典籍,為後世尚書省的發端。

漢朝:漢武帝奪外朝(以丞相為主的正式的政府機關)權,設立以大將軍為首的內朝,專門處理軍國大事。以原屬少府的尚書以及中書謁者來轉達表章,溝通內外朝,為後世尚書省的發端。

東漢時設定尚書檯,統領百官政事,長官稱尚書令。但是此時的尚書檯在體制上仍然屬於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將軍、大司馬、太傅以錄尚書事的名義秉政。

東漢末設侍中寺,為皇帝的侍從、顧問機構。置侍中、散騎常侍等官,多以卓有學識計程車人充任,為一時清選。

魏晉南北朝

三國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隸少府的尚書吏部曹、選部曹等尚書諸曹為丞相屬官,將漢武帝建立的內朝轉為外朝官署,這是尚書省建立的開端。按:東漢時雖有尚書檯、已經成為處理政務的主要機關,但畢竟是隸屬於內廷的官署,不能說是國家的正式政務機關。

曹丕以尚書諸曹權力過大,遂以曹操設立的專門處理機密文書的秘書省為基礎另設中書省,掌管機要,起草和釋出詔令。置中書監、令各一人,以中書監為長官。

南北朝時侍中、散騎常侍的權力逐漸擴大。北朝則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治機構的重心。晉代,正式有門下省的建制。

隋:隋朝建立後,將北周仿照周禮設立的官爵制度廢除,設立了以三省六部製為主體的中央官僚體系。隋設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侍五省,秘書省類似於後來的館閣,內侍省則是一個專門的宦官機構,主持中央政權的就是尚書、門下、內史三省。三省互相牽制,共同向皇帝負責。其中,決策者為內史省,長官稱內史令;審議者是門下省,長官稱納言;處理日常政務的機構是尚書省、置尚書令、左右僕射各一人,下設吏、禮、兵、度支(後改稱民部)、都官(後改稱刑部)、工六部。 隋朝,三省長官均為相職,同時,三公、三師也參預朝政,也是宰相。

唐:唐代三省制的特點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轉變。這種變化的動因在於皇權對於相權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

首先、為了控制相權,皇帝逐漸使用一些資歷較輕的官員參預朝政,實際行使宰相的權力,但是由於沒有宰相崇高的體制,所以便於控制。漸漸的,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以及左右僕射這些宰相職務已經變成了一個崇高的虛銜,而真正的宰相卻成為一種臨時性質的職務,這符合從漢代開始的相權不斷下降的規律。

唐代以三省首長“品位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他名。”(《新唐書》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書門下三品”等。唐太宗貞觀八年,僕射李靖因病辭去宰相職務,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兩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於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銜者為宰相。長興四年為避諱(慕容延釗父名章),曾改為“同中書門下二品”,因為尚書僕射是職事官從二品。貞觀十七年,蕭瑀、李績並“同中書門下三品”,因為侍中、中書令是正三品,“同中書門下三品”之名始於此。高宗以後,宰相必須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之銜,否則即使擔任中書令也不能稱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師頭銜的除外)。

其次,三省合署議事、辦公,三省職能逐漸趨向混同合一。

三省分權,勢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為了三省之間協調行動,三省首長定期在門下省的政事堂議事。自武德年間開始,中書、門下集議於政事堂,政事堂設於門下省。(《通典》:“舊制,宰相常於門下省議事,謂之政事堂。”)。唐高宗永淳年間,“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中書省。”由此,確立了中書省的中心地位。開元十一年,中書令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政事堂印也改為中書門下印,且於其後分列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從此,中書門下正式成為宰相的辦事機構。

尚書省在唐代一度改稱文昌臺、都臺、中臺,旋復舊稱。

中書省在唐代一度改稱西臺、鳳閣、紫微省,旋復舊稱。

門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稱東臺、鸞臺、黃門省等,旋復舊稱。

五代

制度與唐無異,但是由於連年征戰,實際上宰相併不掌握權力。三省形同虛設。政事多由皇帝特派使臣辦理,成為宋代以差遣為正官的開始。

有宋一代,雖然三省名義始終存在,但是已經混同為一省。同時由於樞密院、三司的設立,宰相的軍權、財權被剝奪,三省制度名存實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職、有差遣: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其次又有階、有勳、有爵。故士人以登臺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遲速為榮滯;以差遣要劇為貴途,而不以階、勳、爵邑有無為輕重。”(《宋史》卷一六一《職官志》)。不但宰相為臨時職務,天下無官不為臨時職務,至於“非奉別敕,不得治本官事”。

按《宋會要·職官》“中書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併為正宰相。”但實際上,有以侍中銜出任宰相職務的現象、卻沒有以中書令銜出任為宰相者,中書令與尚書令一樣,都是榮譽頭銜。其他皆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拜相。(《古今源流至論》後集卷二《三省》:“國初三省長官第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

中國古代三省六部制與伯利克里很時代雅典政治權力的決策方式有何不同...長恨水長東H 2010-12-11

三省六部的長官各有分管任務且是科舉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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