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兩個女兒,小女兒去世他的賠償費父母有嗎
- 2022-11-10
女兒因故去世獲得的賠償費,父母有繼承權。理由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理由】【傷害死亡賠償屬於個人遺產 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了五種情形下的財產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個人財產,其中第三項情形是 “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 。按照這一規定原則,死亡賠償屬於傷害賠償,應歸為死者的個人財產(遺產)。個人財產(遺產)理應由繼承人繼承。按照《繼承法》規定,應由第一繼承人繼承,其中包括: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所以,父母有權繼承該賠償費的相應份額。
二【相關規定之一】【《婚姻法》規定的個人財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相關規定之二】【《繼承法》對繼承權的規定】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哦
你好!
有
如有疑問,請追問。
有!但所佔份額並不是太多,分判要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生存環境與現時條件!
如果是未婚,全部歸父母;已婚歸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