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奪回被搶手機搏鬥中掐死搶匪 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這樣的案例怎麼寫答辯狀?

”檢察院: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6月20日,龍泉驛區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寫明:“被告人盧建國為制止他人的不法侵害,明知扼頸會剝奪他人的生命,而採取卡他人喉部造成其窒息死亡、防衛程度超過必要限度,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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