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多少歲失去民事行為能力?
- 2022-06-17
民事行為能力只有年幼的孩童可以不承擔責任,成年後終身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並沒有年齡限制。如果因病如老年痴呆、精神分裂症等可依法免於承擔民事責任,但要由醫院及有關部門鑑定。
70歲失去勞動能力
我國民法規定:18週歲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6到18歲的,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0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我國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始於10週歲。
70歲左右
民事行為能力分三種,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它與兩個因素有關,年齡和精神狀態。
不滿十週歲的以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十八週歲以上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失去民事行為能力其實與年齡無關,如果一個正常成年人突然變成精神病人,一個本來是半精神病人變成了完全的不能辨識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那麼他變成精神病人的時間就是他失去民事行為能力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