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請通俗的解釋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娛樂
  • 2022-08-06

背書,請通俗的解釋暴走愛生活55 2019-05-09

背書是指持票人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的行為。

背書按照目的不同分為轉讓背書和非轉讓背書,轉讓背書是以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為目的; 非轉讓背書是將特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託收款背書和質押背書。無論何種目的,都應當記載背書事項並交付票據。

背書,請通俗的解釋

擴充套件資料:

一、背書方式:

1、限定背書

有些限定背書規定匯票只交付一次,受讓人只能自行使用匯票而無再次轉讓的權利。如背書人在匯票背面簽字,寫明“僅付×××(被背書人名稱)”或“付給×××(被背書人名稱),不得轉讓”。

有些則給出某些附屬條件,“當xxx時,付給xxx(背書人名稱),當條件滿足時,該背書才成立。有些背書人寫明持票人只能把匯票存在銀行,而不能做別的使用。 特定背書,又稱記名背書,此種背書既有出讓人簽名,又指明瞭受讓人是誰,但無“僅付”、“不得轉讓”等字樣。

如背書人在匯票背面簽字,寫明“付給×××(被背書人名稱)的指定人”等。如此背書的匯票可以連續多次背書和支付,多次轉讓,甚至可以在市場上無限轉讓下去。

2、空白背書

又稱不記名背書,即背書人在匯票上只有簽名,不寫付給某人,即沒有被背書人。空白背書的匯票憑交付而轉讓。

即空白背書的第一齣讓人背書籤字後,可多次在市場上流通,直到最後一個受益人,而勿須在匯票背面註明流透過程中的其他出讓人和受讓人。我國《票據法》規定的票據均為記名票據,不存在空白背書。

3、記名背書

記名背書必須以銀行或公司為背書人,記名背書大都給開證行。記名背書在日常業務中較少使用。保險單據做成記名背書意味著保險單據的受讓人在被保貨物出險後享有向保險公司或其代理人索賠的權利。

保險單據的被保險人,如果不是我方出口公司,而是其他國家或地區的“××Co。,LTD”,我方出口公司不用背書。如被保險人需轉讓海運提單,保險單據上則由其他國家或地區的“××Co。,LTD”背書。

必須注意,如果保險單據的被保險人是託運人即我國外貿進出口公司或企業,根據信用證的不同規定,有時可做成空白背書,有時也可做成記名背書。

二、背書人與被背書人

背書人是被背書人的債務人,被背書人是背書人的債權人。 被背書人是匯票的受讓人,他有權取得背書人對票據的一切權利。表現為:

1、被背書人可以用自己的名義向付款人要求承兌、付款,也可以將匯票再經背書轉讓他人。

2、當匯票遭到拒付時,被背書人有權向其直接的背書人以及曾在匯票上簽名的其他背書人直至出票人進行追索,直到得到兌付或付款。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背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背書人

背書,請通俗的解釋bingshanxuebao 推薦於2018-03-25

我想你問的應該是財務專業術語的背書,不是背誦的背。那我就給你通俗的解釋一下。

背書就是我有一個票據,或者是一個權利憑證,你將來能拿他換錢的一種憑據。這個憑據是一張紙,正面詳細記載了權利的詳細內容,比如金額,行使權利的時間,像誰要錢等情況。但是我在行使權利的前面我著急用錢,我還不能跟票據上的債務人要,咋辦?我就把這個轉給別人,當然,有可能我就會損失一定的權利,比如拿著票據上銀行貼現,銀行肯定不能足額給我支付票據上的金額,並且還會收取手續費、。我把這個票據轉給別人,但債務人可能不承認這個新的債權人,因為憑證上沒有你的名字,萬一你這票據是偷的撿的呢?所以就出現了背書這個行為,就是在憑據的背面首先蓋上原來的債權人的章,下面寫著背書人(就是出賣債權的人,也是原來持有此權利憑證的人)和時間,然後在後面再蓋上這個新的債權人的章,即被背書人(購買債權的人)。經過這樣一個過程,收款的權利就轉移了。

背書,請通俗的解釋網友7889d97 2008-09-24

背書,故名思義,就是在背面書寫,在誰的背面書寫呢,在票據的背面書寫,書寫什麼內容呢,書寫上我把這張票據轉讓給張三(拿張三舉例)了,這張票據以後就是張三的了。顯然,背書是用在票據發生轉讓時用到的。背書是票據轉讓時要做的一種行為。不知這樣講你能否明白。

背書,請通俗的解釋xiaogangluck 2019-08-30

他們都是抄來的,沒啥用

通俗點講就是:幫你做 擔保的意思

背書,請通俗的解釋網友de8a4d0 2008-09-24

背(拿)書上學咯

背(記)書上的內容咯

樓主問這個問題真有意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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