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上月提離職,說找到人才給走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遊戲
  • 2023-01-29

試用期,上月提離職,說找到人才給走牽手、看日落2019.06.25 回答

試用期期間雙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過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對方,三天後不管什麼原因,公司都需要給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

試用期,上月提離職,說找到人才給走匿名使用者2019.07.18 回答

直接找老闆談呀,試用期肯定是工資低,工資低所以你才要走的吧。現在屬於技術工了,不能在試用了

試用期,上月提離職,說找到人才給走JIAO2019.06.14 回答

當然不對,第一,08年新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用人一個月內必須與之簽定勞動合同,而試用期也是包含在內的,如果超過一個月還沒有簽定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沒簽合同的月份每個月雙倍工資的補償,所以你的上個月工資是一點也不能少給的,甚至你要願意還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申請雙倍工資,但有點耗精力;

第二,當月的工資也是不應該完全不發的,每個單位都有它的用人制度,一般是曠工累計3天以上算自動離職,而工資是曠工1天扣3天錢比較合理,你單位現在的說法很顯然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找人事部門的領導談一下,實在不行就得去仲裁解決了。

願你一切順利,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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