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第一個敢與皇帝離婚的皇妃?
- 2022-03-06
當年溥儀選妃時送選不少照片,溥儀在文繡的照片上畫了一個圈,便決定了這個當時只有15歲的女孩一生的命運。
史料記載,當年溥儀選皇后的時候,下面推薦上來兩張照片,就是文繡和婉容,要溥儀從中選出一個皇后和一個皇妃。當時只有16歲的溥儀指定文繡為皇后,但無奈婉容出身貴族家庭,找人說動了隆裕太后,把婉容定為了皇后,自此婉容就對文繡記恨在心。
末代皇妃離婚記
1931年8月25日下午,淑妃文繡偕其妹文珊並一貼身太監,乘坐溥儀汽車駛出天津協昌裡的靜園(溥儀遷津之後的寓所)大門之後,便揭開末代皇妃“革命”的序幕。
文繡出走靜園
汽車司機受文繡指令一直把車開到國民飯店,
下車後文繡、文珊推門而入,向值班店員略問幾句就直奔37號房間而去。太監驚疑不止,而又不敢多問,只好緊緊相隨。進房剛剛坐穩,文珊就正色地對太監說:“你先回去吧,淑妃就留在這兒啦,還要向法庭控告皇上呢!”
聽了這話,太監趕緊雙腿長跪,苦苦哀求淑妃回去。文繡卻態度堅決地從衣袖中取出3封密函,交付太監說:“今日之事與你無關,你可拿著這幾封信,回去轉告皇上。”太監接過信還想哀求,這時3位西服革履的先生推門走了進來,他們就是文繡求表外甥女(前民國總統馮國璋孫媳)為她代請的3位律師———張士駿、張紹曾、李洪嶽。
原來這都是3位律師會同文繡表外甥女一起安排好的。文繡這次出走靜園,擺脫“宮禁”,也是律師的主意,藉口出外看戲散心,由文珊懇求溥儀恩准的。同時律師們事先在國民飯店租好了這個房間,等待行動。律師們在擬寫的這幾封信中,申明已接受訴訟的委託,正式受理這樁離婚案件,並透露文繡出走的原因和要求。
溥儀閱後大驚失色,即命太監速去飯店尋回文繡。誰知文繡姐妹早已離開飯店,只有3位律師還在。律師們對太監說:“文繡女士讓我們轉告各位,你們回園轉告皇上,按信中所提條件考慮辦理吧!”
當晚的靜園上下亂成一團,溥儀派人四處搜不到文繡,只得又派“代表”企圖去說服3位律師,說什麼“溥儀與淑妃伉儷情深,絕無虐待之事,請不要誤會”,最後要求淑妃還是回到靜園。律師張紹曾、李洪嶽一口回絕了他們的要求。“代表”無奈,只好使出最後一招,那就是要求和淑妃見上一面。
“在現在的情況下,文繡女士拒絕會見任何人。如果溥儀先生有誠意,允許文繡女士擇居另住、照給用度,我們盡力調解,以求和平解決!”只有張士駿律師的口氣、態度似覺緩和。聽到“代表”們的彙報,溥儀更是焦急萬分,只得立刻請來鄭孝胥和胡嗣瑗面議對策,最後決定由胡嗣瑗派出清室辦事處常務律師林廷琛,第二天先去會晤文繡律師張士駿,目的是爭取和解,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律師出面調解
第二天上午林廷琛會見了張士駿,說明來意後,張士駿堅持說:“淑妃但求園外居住,另給用度,而皇上能於每月之中臨幸數次,於願已足。像這樣的要求顯然是不過分的,‘皇上’也是不難辦到的。”林廷琛聽了很高興,就把這番話如實報告了胡嗣瑗。胡嗣瑗不相信張士駿說的是淑妃的本意。於是連夜又派林廷琛與張士駿約定,明日由張律師轉告淑妃,確定見面時間,地點在法國律師事務所。在文繡逃出靜園的第二天——1931年8月26日,這條新聞便不脛而走。當時天津各報的顯要版面登載文章的題目是《前清廢帝家庭之變》。
1931年8月28日下午,林廷琛受胡嗣瑗派遣,乘車按約定時間去接張士駿,然後同車去法國律師事務所。
淑妃一邊流淚,一邊訴說9年來在皇家的悲慘境遇。說著淑妃還順手從衣兜裡掏出一把當票來。她說:皇上常常不管她,沒有錢花只好典當衣物。這次聘請律師實出無奈。
8月29日,胡嗣瑗忽然收到林打來的電話,告訴他,張士駿已經知會法院調解處,並簽發了傳票。因當時正處在商議和解之時,胡聽說此事很是生氣,即命林前往張士駿處詰問,為什麼一邊調解還一邊告狀?為什麼如此不守信用?同時命林如收到傳票後可暫不收受。
胡嗣瑗哪裡知道,這正是張律師的本意,即以調解為名,行告狀之實,以求文繡徹底獲得新生———與溥儀徹底脫離關係。所以當天上午林奉命質問張士駿時,張士駿並不正面回答這個問題,只說淑妃有自己決定的權利,當律師的不便干預。
8月30日,天津地方法院調解處接到張士駿的“知會”以後,即向溥儀下達了調解處傳票和“副狀”,通知他定於1931年9月2日下午2時在本院民事調解處施行調解。溥儀接到傳票和“副狀”,直急得像個熱鍋上的螞蟻。“九五”之尊,對簿公堂,簡直是要他的命!
1931年10月2日下午,雙方律師最後一次會晤,辦理脫離手續。
文繡的律師張士駿、張紹曾、李洪嶽和溥儀的律師共同簽字,至此雙方達成和解。
我想也只有武則天了
文繡
是文繡啊,武則天那會還沒有離婚這個詞吧
文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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