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交通事故鑑定,責任劃分得等多長時間?
- 2022-09-11
一般輕微的事故,交警應該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事故責任認定書。嚴重一點的事故(有重傷、或者亡人的)會延長几天,但最多不超過20天。自己沒事勤到交警哪裡問問,現在這些公務員,有的就是懶惰。不及時處理問題。事故發生後要對車輛進行鑑定的,向車速、剎車情況、碰撞痕跡等都要鑑定,鑑定出來了就看了一出事故責任認定書了。有的時候他不及時提出鑑定申請,所以沒鑑定上那就不能出事故報告。
看事故輕重,事故越嚴重時間越久
7天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
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
因交通事故情節複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作出後,應當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相關法規:《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