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漢代行政監察制度
漢承秦制,在中央設御史府的同時,增設丞相司直和司隸校尉為中央監察官,在地方設立十三部剌史,監察地方二千石長吏,並制定了第一個專門性的地方監察法規,給事中與諫議大夫等言官也已問世...
中國諫官的良性和惡性的作用 幫忙分析一下
漢武帝時,為實現大一統,加強監察制度,一方面在中央御史府之外設丞相司直,“掌佐丞相,舉不法”,又創置司隸校尉,“捕巫蠱,督大奸滑”三者互不統屬,但可互相監督,使中央和地方百官處於多重監察之下,另一方面在地方廢監郡御史,始創刺史制度,“元封五...
兩漢時期監察制度有什麼變化?
漢承秦制,在中央設御史府的同時,增設丞相司直和司隸校尉為中央監察官,在地方設立十三部剌史,監察地方二千石長吏,並制定了第一個專門性的地方監察法規,給事中與諫議大夫等言官也已問世...
求問如果說司隸州的州刺史是司隸校尉那麼京兆尹又等同於什麼呢
京兆尹就相當於司隸州的首付的行政長官,在現代就相當於四川省的成都市市長,古代就相當於一郡的行政長官,郡守(職位略高於郡守,畢竟是首都,官職高於地方一級,但職權低於郡守,郡守軍政總覽,但京兆尹只是負責京都的日常管理,治安,軍事上沒有職權)司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