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評議官是什麼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歷史
  • 2022-09-17

審訊評議官是什麼三頭長頸鹿雷劈 2017-06-21

“五聽獄訟”是中國古代“糾問式”審訊中的一種表現形式和方法,基本上可以說是基本的方法之一,當然也不是必然的“五聽”。 這個“糾問式”主要區分的就是法官在裡面起到的作用。“糾問式”有2個主體,一個是法官,一個是被告。五聽只體現了其中的一方面。 以下是參考資料。 西周法律規定法官以“五聽”來斷獄,即“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曰辭聽(觀其出言,不直則煩);二曰色聽(觀其顏色,不直則赧);三曰氣聽(觀其氣息,不直則喘);四曰耳聽(觀其聽聆,不宜則惑);五曰目聽(觀其眸子視,不直則眊然)。” 這“五聽斷獄”的規則,便是當時法官判斷證據確認事實的行為準則。這個規則的特點是:法官透過直接審問被告、原告和證人,從察言觀色中進行猜測並據以推斷而認定事實。但法官進行這種猜測與推斷也不是任意進行的。 法官的猜測與推斷,是以有關證據材料作為基礎的,不是憑空猜測認定事實。只不過“五聽斷獄”規則特別強調法官察聽辭情的重要性而已。 糾問式訴訟,又稱“審問式訴訟”。發端於羅馬帝國時期,盛行於中世紀後期歐洲大陸國家的君主專制時期和中國古代封建專制社會。亦曾是歐洲宗教裁判的一種形式。其主要特點是:(1)審判官集偵查、控訴、審判職能於一身。不論是否有被害人或其他控告,根據職權主動追究犯罪。(2)機關負責調查事實,偵查和審判秘密進行。(3)被害人只是告發人。被告人只是訴訟客體,沒有任何訴訟權利,只是被審問,受追訴的物件,(4)被告人口供為最佳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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