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知”是什麼意思

  • 作者:由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曲藝
  • 2021-08-16

“致良知”是什麼意思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7-01-16 回答

致良知

中國明代王守仁的心學主旨。語出《孟子· 盡心上》 :“ 人之所不學而能者 ,其良能也 , 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大學》有“致知在格物”語。王守仁認為,“致知”就是致吾心內在的良知。這裡所說的“良知”,既是道德意識,也指最高本體。他認為,良知人人具有,個個自足,是一種不假外力的內在力量。“致良知”就是將良知推廣擴充到事事物物。“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 ”,“致”是在事上磨鍊,見諸客觀實際。“致良知”即是在實際行動中實現良知,知行合一。

“良知是虛的,功夫是實的。知行合一,就是要將知識與實踐、功夫與本體融為一體。良知前冠一“致”字,恰如其分、恰到好處地點出了要害。這個“一了百了”的功夫又正是活一天有一天新問題的需日新日日新的功夫。

把握住良知這個根本,然後加以所向無敵的推導,便是他(王陽明)教學生的簡易直接的方法。如有人用“知之匪艱,行之惟艱”這句聖訓來懷疑知行合一的命題,陽明說,“良知自知,原是容易的。只是不能致那良知,便是‘知之匪艱,行之惟艱’。”還是看你心誠志堅否--人是可以成聖的,就看想不想成了。要真想成就很鬥私心一閃念,時時刻刻致良知,用陽明的話說叫“隨物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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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

謂認識事物的道理與實行其事,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

知行合一:是指中國古代哲學中認識論和實踐論的命題,主要是關於道德修養、道德實踐方面的。中國古代哲學家認為,不僅要認識(“知”),尤其應當實踐(“行”),只有把“知”和“行”統一起來,才能稱得上“善”。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心學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貴陽文明書院講學,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說。所謂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認識和實踐的關係。“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識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踐履和實際行動。因此,知行關係,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踐履的關係,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實際行動的關係。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兩層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認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為“兩截”。他說:“知行原是兩個字,說一個工夫”。從道德教育上看,他極力反對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脫節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歸之於個體的自覺行動,這是有積極意義的。因為從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識高不開道德行為,道德行為也高不開道德意識。二者互為表裡,不可分離。知必然要表現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認識和道德意識必然表現為道德行為,如果不去行動,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認為:良知。無不行,而自覺的行,也就是知。這無疑是有其深刻之處的。

2、以知為行,知決定行。王守仁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在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他的意思是說,封建道德是人行為的指導思想,按照封建道德的要求去行動是達到“良知”的工夫。在封建道德指導下產生的意念活動是行為的開始,符合封建道德規範要求的行為是 “良知”的完成。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說主要針對朱學而發,與朱熹的思想對立。程朱理學包括陸九淵都主張“知先行後”,將知行分為兩截,認為必先了解知然後才能實賤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為了救朱學之偏。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說深化了道德意識的自覺性和實踐性的關係,克服了朱熹提出的知先後行的弊病,但是同時也抹去了朱熹知行說中的知識論成分。王守仁的觀點雖然有利於道德修養,但忽略了客觀知識的學習,這就造就了以後的王學弟子任性廢學的弊病,清初的思想家甚至把明亡的原因歸於王學的弊端。

“致良知”是什麼意思 ◢霸佔伱ー世啲帥◣ 1級 2017-01-17 回答

致良知

中國明代王守仁的心學主旨。語出《孟子· 盡心上》 :“ 人之所不學而能者 ,其良能也 ,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大學》有“致知在格物”語。王守仁認為,“致知”就是致吾心內在的良知。這裡所說的“良知”,既是道德意識,也指最高本體。他認為,良知人人具有,個個自足,是一種不假外力的內在力量。“致良知”就是將良知推廣擴充到事事物物。“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 ”,“致”是在事上磨鍊,見諸客觀實際。“致良知”即是在實際行動中實現良知,知行合一。

“良知是虛的,功夫是實的。知行合一,就是要將知識與實踐、功夫與本體融為一體。良知前冠一“致”字,恰如其分、恰到好處地點出了要害。這個“一了百了”的功夫又正是活一天有一天新問題的需日新日日新的功夫。

把握住良知這個根本,然後加以所向無敵的推導,便是他(王陽明)教學生的簡易直接的方法。如有人用“知之匪艱,行之惟艱”這句聖訓來懷疑知行合一的命題,陽明說,“良知自知,原是容易的。只是不能致那良知,便是‘知之匪艱,行之惟艱’。”還是看你心誠志堅否--人是可以成聖的,就看想不想成了。要真想成就很鬥私心一閃念,時時刻刻致良知,用陽明的話說叫“隨物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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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

謂認識事物的道理與實行其事,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

知行合一:是指中國古代哲學中認識論和實踐論的命題,主要是關於道德修養、道德實踐方面的。中國古代哲學家認為,不僅要認識(“知”),尤其應當實踐(“行”),只有把“知”和“行”統一起來,才能稱得上“善”。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心學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貴陽文明書院講學,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說。所謂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認識和實踐的關係。“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識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踐履和實際行動。因此,知行關係,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踐履的關係,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實際行動的關係。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兩層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認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為“兩截”。他說:“知行原是兩個字,說一個工夫”。從道德教育上看,他極力反對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脫節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歸之於個體的自覺行動,這是有積極意義的。因為從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識高不開道德行為,道德行為也高不開道德意識。二者互為表裡,不可分離。知必然要表現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認識和道德意識必然表現為道德行為,如果不去行動,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認為:良知。無不行,而自覺的行,也就是知。這無疑是有其深刻之處的。

2、以知為行,知決定行。王守仁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在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他的意思是說,封建道德是人行為的指導思想,按照封建道德的要求去行動是達到“良知”的工夫。在封建道德指導下產生的意念活動是行為的開始,符合封建道德規範要求的行為是 “良知”的完成。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說主要針對朱學而發,與朱熹的思想對立。程朱理學包括陸九淵都主張“知先行後”,將知行分為兩截,認為必先了解知然後才能實賤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為了救朱學之偏。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說深化了道德意識的自覺性和實踐性的關係,克服了朱熹提出的知先後行的弊病,但是同時也抹去了朱熹知行說中的知識論成分。王守仁的觀點雖然有利於道德修養,但忽略了客觀知識的學習,這就造就了以後的王學弟子任性廢學的弊病,清初的思想家甚至把明亡的原因歸於王學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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