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出生、死亡為什麼是事件而不是行為呢?求解惑
追問:若以繼承人的角度來看 屬於事件 是什麼意思啊追答:從繼承人的角度,對於自殺人的死亡 是客觀事實,不以繼承人的意志為轉移,就算繼承人 想讓自殺者活過來也不可能了...
如果親人去世了,那麼留在銀行的錢怎麼取
1 、 銀行卡持有人去世以後、其合法繼承人,帶著本人有效證件、公證處開的合法繼承人證 明、還有死亡證明、可以先去辦理密碼掛失、3-5天后密碼重置、重置以後就可以取了...
過世人沒有結緍無子女,遺產隨可以繼承
屬於被繼承人確實需要接受繼承人扶養,繼承人也願意對其進扶養,但由於繼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難且缺乏勞動能力的人,因而無法對被繼承人盡扶養義務的情況,分配遺產時,不能取消或減少他們的應得的遺產份額...
劉備明明有4個兒子,為何傳位給平庸無能的劉禪?
事實上,劉備的一生絕對不止劉封、劉禪、劉永、劉理四個兒子,劉備的一生是漂泊的一生,自從黃巾起義爆發後,24歲的劉備就開始率領關羽、張飛等一幫人出來打天下,早年因為勢力弱小,只能不斷地依附其他勢力,劉備先後投靠了公孫瓚、陶謙、呂布、曹操、袁紹...
夫或妻一方繼承父母遺產,該遺產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廢長立幼的成功案例不在少數,為什麼萬曆皇帝就是做不成呢?
因為嫡長子繼承製是當時明朝所有文官的共識,而在萬曆之前的明朝皇帝也沒有廢長立幼過,所以萬曆想要廢長立幼受到了整個朝堂文武百官的反對...
為什麼繼承法裡規定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把孫子女、外孫子女規定進去?
沒有把孫子女、外孫子女編入第二順序繼承人意味著這應是未寫入的第三順序繼承人了,被繼承人如果想把自己名下財產由孫子女、外孫子女來繼承的,那可立遺囑指定就行,也可以贈與方式來實現...
父親去世,戶主變為母親。然後母親改嫁,請問,她還能享有何種權利,是否還是繼承人?
(前提是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母親改嫁,其屬於父親遺產繼承人的身份不能改變...
母親去世存款如何取出?
或是應當先由村裡或居委會出具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和法定繼承人與存款人的親屬關係證明,然後到公證處公證,之後憑公證書和存摺去銀行取錢母親去世,她的銀行存款可以這樣取出來...
武則天為什麼要立侄子武三思做繼承人?
二、武三思容易掌控很多人在當了皇帝之後,就會將一些不利於自己地位的人殺掉,即使是自己的親人,更是會成為皇帝的刀下魂,而皇帝們在挑選繼承人的時候也都會挑選一些比較容易掌控的人,武則天也是如此,當時太子李顯違背了武則天的命令,而武則天也發現自己...
夫妻倆意外去世,他們欠下的債務會影響到子女嗎,上了徵信的會對他們以後的工作生活有什麼影響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去公證處公證遺產繼承需要提交什麼資料
房產嗎,需要房產證雙方戶口本身份證和繼承協議書,雙方必須簽字,一般公證處為了避免家庭財產糾紛會通知直系親屬,城鎮要求居委會證明,農村需要村委會蓋章如果是繼承公證,一般需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繼承權喪失的情況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遺囑是被繼承人生前做出的於其死亡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是被繼承人生前對自己的財產做出的處分決定,是被繼承人按照自己的意願處置其合法財產的法律形式...
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有權繼承遺產嗎?求解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民事訴訟法中,七十歲以上的老人致人受傷.自已沒錢賠可以要求兒子付錢嗎
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沒聽說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