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存款人因主體資格中止後而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順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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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事實是什麼呢?

基本事實是用以確定當事人主體資格、案件性質、具體權利義務和民事責任等主要內容所依據的事實...

工地工傷事故誰來負責

法律依據:《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 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由該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用人...

下列選項中哪些必須經過登記註冊才能取得民事主體資格

審判實踐中,由於認識上的差異,這兩種當事人經常交織在一起,給法院正確審理案件帶來了麻煩和困難,因此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正確確定訴訟主體就成為首要的任務...

用工主體責任什麼意思

第二種意見認為,判斷原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依據應當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三個要件:(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

施工合同主體身份(建設法)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所有施工主體包括:施工人主體資格,按照《招標投標法》第26條的規定,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能力...

承包人、分包人、發包人各是什麼?

承包人是指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勞動四要素

假若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為十個月,由於違背了上述“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強制性法律規定,顯然是無效的...

什麼是企業主體資格

勞動主體的資格分為兩種:一、用人單位主體的資格:用人單位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所謂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據以獨立參加民事法律關係,以自己的民事法律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或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

建築工地上幹活受傷算工傷嗎

一般來講如果工人是由工程公司聘用並簽訂勞動合同,雙方成立勞動關係(有些情況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工人是處於受工程公司管理、指導物件、按月或按周領取薪水的也視為存在勞動關係),不論其受傷是不是因為違反操作規程或者沒帶安全帶、頭盔等原因造成的,...

工程承包給沒有資質的私人包工頭,出了工傷事故,包工頭負責任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3〕34號七、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由該具備...

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可以恢復嗎?要具備什麼條件才能恢復?

該行為屬於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由之一,但是,當下年企業法人又參加年檢並符合年檢條件時,該企業法人的經營權自行恢復,不需要進行重新登記,這一點也可以說明吊銷營業執照並不是企業法人立即消滅的程式,企業經營權的再行恢復不是沒有法律可能,且也是有...

授權行政主體與委託行政主體的聯絡和區別

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在授權範圍內能以自己名義行使行政職權,並獨立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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